# 西康康定地委关于纠正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基本总结 ## 《宣传通讯》编者按:“西康康定地委关于纠正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基本总结”可供各地参考。   康定地委从去年4月到9月组织了民族政策的学习,以纠正干部中的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在这次学习中有如下主要收获:   (一)汉族干部一般的均树立了帮助与团结少数民族干部的观点,重视了民族干部的“有职有权”问题。少数民族干部则一般的树立了“当家做主”的观点,认识到自己责任的光荣和重大,工作态度显著的积极起来,热情的要求学习政策,要求汉族干部帮助。这样就加强了各名族干部之间的团结。   (二)汉族的党员干部认识了自己的唯一任务是将党和毛主席的纲领、政策、决议、指示,正确地传达给少数民族,并耐心地用民主协商方式努力团结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及其领袖人物贯彻实现。解决了用“帮助”形式实现党的领导问题。(这里少数民族地区尚未建党,党员和党的骨干绝大多数为汉族干部)。   (三)县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经验主义思想方法和民主作风不够等,受到了严肃批判,注意了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贯彻政策,使要求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空气浓厚起来。   这次学习的主要经验:   (一)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后,在民族关系上表现最突出的,是民族干部的有职有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及时进行反对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教育工作。经验证明,彻底纠正汉族干部的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克服其狭隘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过程。自治区成立之初,民族干部对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度等了解不够,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事事依靠汉族干部帮助是很自然的。当各项工作开展后,人民政府威信日益提高,人民群众要求民族干部解决的问题日益增多,同时民族干部也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这种推动力量使民族干部的责任感逐步增长起来,而真正“有职有权”的要求也愈为迫切。这是完全正常的也是最基本的情况,只有极少数的落后分子才是为了向党争夺领导权,而歪曲政策借机叫喊的。(因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几乎全为汉族)这两种有原则区别的情况,往往容易混淆,使很多人发生错觉。危险的是汉族领导干部无视这种情况,对民族干部的各种表现不从实质上去认识,反而越不放心,更加“包办代替”起来,影响了民族团结的巩固和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深入。我们为了在“三反”运动基础上,进一步划清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在民族问题上的思想界线并帮助各族干部解决政策思想问题,在“汉族干部要全心全意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在中央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同意领导下遵循共同纲领的道路当家做主”的口号下,主动地召开了不同形式的、各民族干部都参加的会议,以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展开了检查和纠正汉族干部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运动,并组织各民族干部一道学习了民族政策,而后各民族干部的关系遂正常起来。民族团结也获得了发展。民族干部更加认识了党和毛主席的伟大及民族政策的正确。当汉族干部态度摆对头后,民族干部深受感动。普遍反映:“汉族干部远离家乡来帮助我们,工作中有了些缺点都自己检讨和批评,而我们当家做主了反而没有负起责任来把工作搞好,真是惭愧。”   他们自动要求反对狭隘民族主义残余思想,有些人并自动作了思想检查,形成了民族干部要求汉族干部帮助、要求学习政策的空气,有些人还要求学习汉文汉语。而某些落后分子遂处于被动和孤立。这是因为党的民族政策完全正确,及运动中口号提的适当和方法对头的缘故。今后工作进一步深入,某些落后分子可能更多的以各种借口煽动民族问题。但只要我们面对现实、冷静警惕、时刻注意批判和克服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正确宣传与贯彻政策,则可永远立于主动,稳步前进。   (二)加强政治思想领导和思想建设工作,是防止与克服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保证。从这次检查思想和学习民族政策的情况看来,汉族干部的思想状况是很混乱的,有些人政策水平低得惊人。某些留用人员对党的民族政策抵触很大,他们认为“共产党只是比国民党高明,但不如国民党痛快”。(即所谓“敬蛮一寸,不如打蛮一顿”。)因而还留恋着国民党的“同化政策”。在工作中出的乱子最大和最多的就是这些人。其次是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学生,他们基本上是接受了党的民族政策的,但一般存在着浓厚的大民族优越感,误认少数民族的一切都是落后的,故对藏民讥刺和任性的事不断发生。甚至有个别品质不好的人还想当“蛮王子”。老解放区来的和部队转业的干部,是执行党的政策的骨干,但多数存在经验主义,缺乏调查研究作风和钻研政策精神,而单纯完成任务、乱套原则和片面的群众观点,却成了较普遍的现象。对团结上层的方针不能完全接受,嫌上层“多拿薪津不办事”,认为将来总有一天开斗争大会。产生了怕麻烦不愿耐心帮助其进步的思想,认为向上层人物做工作是“走弯路”,甚至有给他们发态度的。遇事协商差、工作不放手、怕出乱子后自己负责,故一味包办代替。更幼稚的是要求土司头人不剥削群众。个别干部公开警告土司头人说:“如再向老百姓要‘鸟拉’和钱粮是犯错误。”要其酝酿自动取消。也有言词厉色地训斥他们说:“向群众要‘鸟拉’粮款是‘不团结’行为。”新龙县书对某头人不遵守团结公约、闹纠纷打死人的事,不会运用适当方式动员各界人民力量去干涉制止加以调处,只简单的派几个汉族干部和青年民族干部去扣押吊打,还要求上级批准枪毙以做典型,几乎引起劫狱事件。这种经验主义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作风,形式上是大民族主义,实质上是政治思想、政策水平低,民主作风不足,群众观点不强,不会走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   对以上各种混乱思想,在学习运动中已初步澄清。但要彻底肃清各种反动的和错误的思想,还必须加强党对各族干部的政治思想领导和思想建设工作。如放松了这一决定性的环节,则民族政策的正确贯彻是不可能的。为了培养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搞好工作,在地委领导上更加具体、适时和经常的进行领导是非常必要的。第一、布置要具体。任何工作都交清政策、讲透道理、安排妥贴、讨论好作法,务使即明确任务目标,又知其所以然。第二、将该做的和不该做的划清界限,并强调对请示报告制度的严格执行。第三、勤检查多帮助。适当充实地委机构,健全南北路两工委,党委委员按地区分工帮助,并加强地委研究室工作,及时答复各县的请示报告,同时组织一定力量做社会调查工作,为上级制定具体政策提供材料和意见。第四、发指示必须及时简单明了,并多利用进步的交通工具联系。第五、抓紧在职干部学习,一定时期分别集中干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三)正确贯彻民族政策巩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事情是充分使用民族形式问题。因为少数民族人民对其自己的民族形式是喜闻乐见的。作为一个民族工作者的汉族干部,只有在学会了少数民族的形式并使自己在形式上“民族化”了,才能更好的为少数民族人民服务,也才能彻底克服自己的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推动整个工作大踏步的前进。使用民族形式的首要问题,是全体汉族干部必须学会使用藏彝民族的语言文字,并使自己在生活习惯上和少数民族人民融洽起来,打成一片。这是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深入群众、发展爱国增产、大量培养民族干部、建党、建团将民族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的关键问题。其次,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县、区乡人民政府的制度和组织形式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精神,逐步的使其适合于民族特点和民族习惯。这虽是个长期摸索过程,但必须尽可能的求得逐步改善。总之,严肃批判和克服不重视民族形式的错误倾向,而使新民主主义内容与民族形式逐步统一起来,是纠正大民族主义残余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来源: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通讯》195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