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射洪县收花中有严重强迫命令作风   【成都分社六日讯】四川省遂宁专区部分地区在十月份的收购棉花和发展合作社工作中,发生了严重的强迫命令和违反政策的偏向,该专区射洪县县委检查了射洪县复兴区一个区的工作,即发现了如下问题:   一、干部在宣传动员交代政策方面有极错误的作法,任意歪曲政策。安乐乡曾硬性规定每亩棉田必须售花三十斤,复兴乡宣布时场不准售花,任何人拿获售花者可以将棉花送交收花站,以抵交自己售棉合同数;同时宣布凡不能执行售棉合同者,必须保证自己没有棉花,如再查出棉花即全部没收,作为村上的办公费。   二、干部有严重违反政策的现象。一些区、乡、村干部为了完成收花任务,曾发生打人、捆、扣押、罚跪。据统计全区共被打农民十二人,富农一人,扣押过十六人,捆过三人,罚跪过十四人,被脱衣服的八人,被罚站的二十八人。复兴乡七村把不交棉花的农民弄去排队,要他们订出交花计划后才能回家。潼射乡三村中农李仁相把棉花隐藏起来经查出后,给他戴上纸帽子,上写“囤积居奇,破坏经济大建设”。有的区乡干部更采用威吓办法,如区干部殷宗隆在复兴乡的扩干会上说:“哪个村不完成任务,追究责任,轻则禁闭,重则杀头。”金潼乡在山顶打锣说:“三天不交棉花查出来全部作为合作社股金。”因此,普遍发现逐户检查棉花事件,潼射乡第五村将富农刘玉云全家人分开追问棉花的贮脏地区。复兴乡二村贫农何天金执行了合同后还余八斤棉花,该组群众非要他交出来抵全组的合同数不可。   三、在发展合作社时仙鹤乡二村把武装队员和积极分子集中起来连夜催收股金,凡没有完成股数的地方便在小组会上群众评议分摊,结果交股金发生困难。如潼射乡乡长被评了八股,因为交不清股金思想上背了包袱,结果影响工作。有的乡强迫农民间借贷入股或提出“漏人不漏户”的口号,强迫加入合作社。   造成些偏向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领导思想不明确。区乡领导干部对领会政策指示有偏差,而从上到下却都有单纯完成任务的思想。   二、一些干部在未充分发动群众时即急于求成开展竞赛,与群众思想抵触甚大,结果造成严重的强迫命令行为。   现射洪县委已在该区召开各级紧急会议,通过民主总结,肯定成绩,检查缺点,并要干部向群众检讨,以教育干部和搞好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朱实)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