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传工作者注意   <《宣传通讯》编辑部>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是一个极其艰巨的斗争任务,取得这一斗争的胜利还需要我们进行坚持不懈的工作。运动的进一步开展,已向我们提供了新的经验,并要求我们对运动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有敏锐的认识,注意克服宣传工作中的右倾思想。对此,各地宣传工作者应及时加以深切的注意。 ## 一   华北局于2月X日发出关于停止金城、王光华党内外一切职务令其迅速反省并规定河北省打虎计划的通报,毛主席批示:河北省(不包括京津)人口3千万,规定打小虎2300只,大虎200只,是适当的,请各省按人口及其他特点规定自己的打虎计划。目前特点是对大贪污分子的存在估计不足,就是说存在着严重的右倾思想,必须不断地给以批判,其严重者须仿照华北局办法由各中央局分局和军区党委迅速做出单独的决定。华北局通报要点如下:华北局于2月3日召集河北省委代理书记马国瑞、委员杨秀峰等七同志来京开会,在会上省委检讨了他们前一时期劲头不足,成绩甚小,处理问题不果断、不及时等缺点,并检查他们在领导思想上首先是对敌情了解甚差,估计不足,其次在处理具体案件和有关人员时,有照顾山头和地区的错误思想,因而使领导核心软弱无力。华北局除同意省委的检讨,对三反斗争面予指示外,并宣布下列决定:(一)河北省委委员、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金城同志,对前天津地委刘、张巨大贪污案件负重大责任,他曾大量受贿并以小集团关系包庇刘、张罪行,而至今对其错误未严肃对待,未做出认真负责的检讨,为此,华北局决定停止金城党内外一切职务,进行反省,并限于一周内做出彻底的反省来。(二)省委委员、省军区司令员王光华同志在土改时曾要求在永年县分地,山东原籍土地将全部退出,当时经冀南区党委批准在永年分了29亩水地,但原籍土地却仍保留下来,并先后送给其富农家庭水车两辆、大车一辆、骡马三头,又派一饲养员回家服务,其错误是严重的,为此,华北局决定停止王光华在党内外的一切职务进行反省,并限于一周内做出彻底的反省。   河北省2月底前的打虎任务,改为小虎2300只,大虎200只。 ## 二   毛主席于2月X日转发东北打虎计划、华东打虎经验和中南打虎指示,并加批示:2月X日东北局报告中所说打虎的十条经验都是好的。2月X日华东军区党委给所属的指示,其中所说老虎类型之多,分布之广,足以发人深省,引起打虎热情。2月X日中南军区党委给所属的指示,说的都是内行话,证明他们已摸到门路,取得了经验。(下略)   2月X日东北局报告要点如下:   (一)继续集中力量首先把东北一级省市一级及重要的国公营企业内的老虎,彻底捉干净;县区两级目前只以本身力量一般发动坦白检举,待省市搞完后,再抽出力量彻底解决问题。   (二)东北一级省市一级及各重要企业,要求在2月10日前必须集中一切力量至少捉到300个老虎。为了加强打虎的领导,除规定各部门、各省市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指挥作战外,并决定东北局的同志分别率领工作组去检查帮助。   (三)根据十多天经验,打老虎方法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抓住重点。除以前所提重点部门与人物线索外,根据最近材料还应特别注意检查工程修建的验收人员与工程及加工订货合同批准签字的人员。此外,那些掌管护照和运输证明的人员,也须加以审查,而在大宗管钱、管物的地方,则必须注意查对账单、发票等。   第二、有些部门的领导同志在老虎面前,迟疑犹豫,摸而不打,决心不够,魄力不足,还留恋这些老虎的所谓“办事能力”。必须提醒这些同志迅速纠正,否则坚决撤销他们领导三反的工作,并加以严格审查。   第三、在群众中不宜提出贪污1亿以上的是“大老虎”,否则易于引起大贪污分子将问题隐瞒在几千万以下。而且有的贪污为数虽不足1亿,但危害性十分严重,则亦应看作大老虎(如前方所用电池,向私商订购,质量极坏,贪污不多,而妨碍作战通讯,影响甚大。又如沈阳油漆厂技师谷崇熙盗窃国家技术机密,售给资本家,所得钱只2500万元,但国家损失甚大);集体贪污案总数大,每人分得不多,则其主谋者仍是“大老虎”。   第四、注意从坦白分子追出材料,拉出一串(抚顺煤建公司二个贪污分子坦白后,揭露内部与工商界贪污犯40人)。   第五、打到的老虎如坦白的好,可不予逮捕,并适当鼓励减轻处理(不要由负责人出面),使他继续揭露,便于别人坦白。   第六、逮捕犯法的资本家应由省、市委批准,并报告东北局,严禁乱捕。已捕的工厂主与商店主,应令其指定代理人管理工厂,继续生产或营业,如工厂主不能指定代理人,则由政府就其厂内店内指定若干人负责,避免无人负责、生产停顿、工人失业得不到工资。但不要由工会接收,造成混乱。   第七、在三反中反革命分子兴风作浪,趁机活动,应沉着应付,不要因之转移打虎目标,而要有意识地让其露头,予以登记,待打虎告一段落,再回头集中力量打击反革命,对于资产阶级派进的技术人员窃取国家机密者,亦可同样处理(如鞍山一技术人员窃取喷气式飞机辅油箱图纸80张)。但必须严防反革命分子破坏兵工厂与重要工厂、仓库。   第八、打虎时期,工厂生产、铁路运输、收税征粮、贸易购粮等不能停顿,应留出力量领导生产。   第九、在打虎中群众与积极分子的压挤与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打通思想可双管齐下。首长谈话时可指出:自己坦白比别人检举好,早讲比晚讲好,革命比不革命好,活比死好等,更好促使老虎坦白。   第十、有些单位直到现在还仅仅在几个负责人的浪费与官僚主义上做文章,或每个负责人都“打通关”似地来做检讨,而未引导群众去捉老虎。这点我们已告各地纠正。   2月X日华东军区党委给所属打虎指示要点如下:   华东军区党委“通讯”第29号刊载华东军区政治部文化部搜寻老虎经验一件,指出:军区文化部门所属各部均有资产阶级的进攻和勾引,均产生大老虎,例如照相老虎、灯光老虎、无线电修配老虎、电影放映老虎、印刷老虎等,甚至买乐器文具亦产生大宗贪污,同时并揭露了若干人员虽不管钱物仍可利用在军队中工作的地位介绍生意而取得贿赂赃款。这就完全驳斥了“我这一个部门小,不管钱即无贪污”的腐朽言论。军区司令部亦发现一批贪污犯,他们利用职权与私商勾结大赚公家的钱,坐地分肥。他本人及其戚友乘机大发横财,肆意盗窃人民革命果实。对付贪污犯应采取“专案专人专办包干清查”的办法,各部队首长掌握若干组,针对每一部处进行清查,力量不够先清查重点部门,以后逐次转用;同时专案专办又与广大群众的检举相结合,使老虎无从逃匿。   2月X日中南军区关于打虎指示要点如下:   (一)凡群众斗争已经发动,中小贪污被大批挤出,大贪污已露出头角的地方领导机关的注意力,即应转到打大老虎。除以一人指导各大小单位继续挤尽中小贪污之外,应以二至三人专门指挥打虎。   (二)组织打虎队,不管别事,专门打虎。每队以五人至十数人不等,视案情大小而定。每队之中,要有懂得会计、懂得商情的人参加,以便查账;要派出专人到有关城市、有关商号、有关机关调查,找材料、找证据。属专门性的采购、建筑与加工订货案件,还要组织专家与明了内幕的人参加研究。此外,对已逮捕或离职反省的贪污犯负责审讯,进行分化争取工作;并指定一决心坚强、办法较多的人担任队长。凡案情重大,牵连的人较多,非依调查与采取特种攻击方法不能奏效的案件,就必须组织专案组(即打虎队)实行专业专办,依照案情,限期解决问题,有多少专案,即组织多少专案组,同时展开,分期破案。   (三)专门的打虎队,与各单位的群众检举斗争,实行分工又相互配合。没有各单位群众斗争的压力,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检举,提供线索与各种证据,即不能发现虎踪和迫使老虎就范。   (四)对贪污分子必须实行分化,用一切必要的方法去促成这种分化,以便打破贪污分子之间,贪污集团内部,和内部贪污分子与外部奸商之间的各种“攻守同盟”。不但中小贪污与大贪污在利害关系上有显著不同,较易分化,即就各个大贪污的坚决程度而言,亦有区别,而内部贪污分子与外部奸商之间,因分赃不匀,是存有某种矛盾的,在内部检举贪污外部检举奸商的斗争继续深入,这种矛盾必然加剧。因此,利用矛盾,分化敌人,应成为打虎斗争的一项重要策略,凡指挥打虎的领导人,均要学习运用这个策略。对中小贪污,特别是对为数众多的小贪污之坦白检举,不要像对待大贪污一样,采取同样的斗争方法和斗争火力,应在施行一定压力促其坦白,只有坚决拒绝坦白者,才实行撤职查办。对大贪污分子,应随着证据的逐步获得与拒不坦白的程度,逐步加强压力,采取离职反省、撤职查办、大会斗争、逮捕、开除党籍、直到判刑,但不要在证据不足与尚未绝望之时,即采取断然处置,否则,就容易弄僵,而过早造成僵局,是不利的。对于尚未绝望的贪污分子,实行首长诚恳开导,同事的人进行劝告,是必要的,应有计划地去做。 ## 三   2月X日华北局将华北2月份内捉虎1万1千余只的计划报告中央,毛主席批示:这个报告一下子提高了一个行政区的打虎水平至很高的程度。华北没有政府,华北军区系统也不如有些军区那样庞大,尚能计划在县以上党政军民学内部捉大中小虎1万1千多只,其他大区,应当更多,总之,虎数增多,证明认识进步,信心增高,劲头增大。华北局报告要点如下:(一)全区虽然捉到近2400只老虎,但和目前严重的贪污情况显然很不相称,尤其是大老虎捉得太少。根据各地情况及对这些情况的分析研究,确定2月底以前县以上的打虎总计划约为1万1744只,其中大老虎约1200只。根据现在情况看,一个县一般可捉到20只左右,专区可捉30到50多只,故本月下旬尚须追加任务。(二)几个策略性问题:(甲)乡村一级决定暂时一律不进行三反。乡村面积很大,问题亦多,如果不组织很大力量去进行,就会弄乱。(乙)有些情节十分严重,如出卖情报造成国家重大损失、集体贪污的组织者、盗窃国家资财使国家受到严重损失者、与私商勾结向国家盗窃者等,其贪污数目虽不及1亿元,而使国家损失远超过1亿元者一律以大虎论。(丙)由于逮捕奸商而使工厂商店陷于停顿致使工人店员有失业危险者,应由其本人或国家(其本人不愿指定时)指定负责人开工营业,或因三反而使生产陷于混乱或停顿者亦应设法制止。(丁)应在时机成熟和必要时,杀一批,判徒刑一批,赦一批(亦应有行政处分)以促进大贪污犯分化和坦白。   来源: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通讯》195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