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东县干部中一件严重违法乱纪案长期未处理   【东北总分社讯】本社记者于长钦、曹科揭发辽东省安东县区村干部违法乱纪,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长期未得正确处理的重大案件。   本社记者今年一月间去安东县采访,在县委听说该县长山区富家村互助合作运动搞不起来。到长山区后,区委书记王明甲也说富家村工作难搞,并说拟以该村为进一步镇压反革命的重点。记者为弄清互助合作搞不起来的原因,以便找出改造落后村的经验,随到该村进行采访。首先,分别找该村村长李锡义(青年团员)、党支部书记季广恩谈工作情况。但他们对工作问题谈的很少,主要是互相攻击,互相揭发了许多违法乱纪的行为。村长说支书同地主、富农勾结,乱搞男女关系,影响如何坏等等;支书就说村长和坏人勾结,破坏工作等等。我们随即决定从群众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当时,发现群众不仅对我们的互助合作政策是怀疑的,对各种政策也不相信。起初,我们以为区委决定以该村为镇压反革命重点是对的。随后我们又找几个村里最老实的农民进行重点了解,进一步发现群众不仅对党和政府距离,而且是不满的。如有的说:“毛主席和共产党的政策都很好,可惜在咱富家村行不通,这里是黑一半白一半!”经过再三启发,他们才谈出一九四九年夏季该村合作社(即现在的供销社)发生的偷盗案及错误的处理经过。经和有关人员对证,证明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上是真实的。现将此案简述如下: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夜该村合作社发生了盗案。当时住在合作社里的有该区组织委员单希圣(当时为东尖山区)因缺少干部,中共区工委没有书记,单实际上负全区领导责任)和合作社经理宋洪滨。盗案的发生是在单希圣出外小便时,发现屋门未闩,问宋洪滨为什么不闩?宋说睡前已闩好,可能有贼,宋即提灯寻找,当照到栏柜时看见蹲着的盗贼是本村党员副村长倪子礼。宋即大喊有贼,单马上打了一枪,倪便夺门而逃。当宋向单说贼是倪子礼时,单却要他保守秘密,不要外传。次日向群众宣布,因黑夜贼未抓到,也未丢东西,就算罢了,单离去后,合作社职员们为弄清责任,一致要求宋洪滨说明真相,宋洪滨迫不得已讲了实情。当时,在村长柳忠德(兼合作社理事会主席)主持下,向区政府提出了控告。   不久,区长王吉恩亲自率员到富家村做调查,并召集了群众大会,当场宋洪滨等即纷纷作证,说贼是倪子礼。王区长开始替倪辩护,后在群众一致证实下,王等便把倪子礼、宋洪滨带到区政府。到区政府后,倪即被释放,宋洪滨却被押起来,由王区长亲自行刑审讯,逼他承认是自己作盗,诬告倪子礼,没有结果,即将宋送进县法院。富家村合作社会计曲景堂等闻悉后甚为不平,要向县领导机关提出控告。单、王等区干部得悉后,便先后将曲景堂、南元山(合作社采买员)等抓起来,进行拷打,并逼迫他们承认和宋洪滨是“合谋偷盗”。南、曲受刑不过,按逼照供。王吉恩、单希圣随后到富家村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宋洪滨等是“合谋偷盗”,并把曲、南二人绑吊起来晒太阳,旋即送交县法院判刑。群众对此深表不满,此后有些群众(其中也有地主富农分子)要联名保宋、曲等,并纷纷指责处理错误。于是王吉恩又回到富家村召开大会,说宋、曲等已供认是合谋盗窃,并把坚持说倪子礼是真贼的人(共十余人)都抓起来实行集体处罚;罚跪破碗、晒太阳、碰头、学狼叫、抓猪粪、吃土煤渣等。群众意见被压制下去。   该县人民法院在判决此案时,根本未传讯被告倪子礼,并准王吉恩出庭威胁宋、曲等认罪,除南元山因怕受刑仍承认原供外,宋洪滨坚不承认,曲景堂翻供,并说明原供是受刑不过被迫承认的。但法院却定宋洪滨为主犯,判处徒刑二年;判曲景堂一年半徒刑;判南元山六个月徒刑。记者在县委和亲自处理此案的县法院李院长对证时,李院长也承认当时即知道区干部单希圣等有逼供行为,但仍相信他们的报告,并说主要是根据宋、曲等历史不好(据说宋曾打旗欢迎国民党,曲曾参加过国民党的“协进会”,但解放不久即向政府坦白,并交出了证件)判刑的。   根据现在的长山区委在整党中调查,倪子礼是个惯偷。倪的成份不明,原住外村,被群众斗争过,曾偷过别人的玉米、大缸等,是夜间偷着搬到富家村的。最近倪子礼的亲哥哥倪子德又偷合作社的茸子和草包等,被他妻子(现已离婚)揭发后,起出赃物,送县法院在押。倪子礼这次参加整党,在交待问题阶段说自己有疯病请假回家,但周围群众说他过去根本无此病。倪子礼是单希圣介绍入党的,倪的侄子叫单“干爹”。单希圣是一个严重违法滥纪的蜕化分子,他所以要包庇倪子礼,主要因他们之间共同的贪污行为。如单希圣在宋家村贪污的木材曾寄在倪子礼家里保存。单不但在富家村经常打骂群众,在林家村也罚过村长下跪。单所以敢大胆妄为,除在区里说了算,还由于当时的县委组织部长徐光(现在东北局组织部工作)盲目信任,曾有和单一起工作的干部及群众向县委检举过单的违法乱纪行为,但徐却认为单打过游击有功,而不重视,到单离职回家时,也未予以应有处分。而和单共同处罚富家村群众的区长王吉恩,以后又在富家、宋家、宣城等村发生过违法乱纪行为。王现任安东县建华制砖厂厂长。   合作社盗窃案的错误处理,已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后果。该村党员公开违法乱纪,如在政府派出民工时,党员季殿忠公开抗拒。政府动进员行储蓄、牲畜保险等工作时,不少党员公开反对。该村群众对党员的错误行为不敢过问,称党员为“在党”,认为“惹不起”。该村支部书记季广恩据群众反映曾持大枪抢过人,男女关系混乱,包庇反革命分子,随便处分和自己不和的党员。该村盗窃现象不断发生。最近该村供销合作社和苗圃相继被盗,合作社的盗案已确定是倪子礼的哥哥倪子德干的。特别严重的是造成了群众不信任党和政府的政策。富家村是安东县较富裕的村庄,但各种工作都很落后,是县区干部公认的“落后村”。   该案长期未得正确处理,说明该县领导上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轻信了假报告,司法改革中有群众检举,发现案件有出入时,也未重新处理。在镇压反革命、“三反”和整党等运动中,群众再三检举,均被县、区干部置之不理,甚至遭受打击。该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现任长山区委书记王明甲等,都曾听到群众反映该案处理有错误,但都未坚持原则进行斗争。更严重的是前任长山区区委书记、现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崔成信,竟为坏村干部撑腰,压制群众的批评。去年曾有人揭发过该村支部书记季广恩的违法乱纪行为,崔不仅不做认真调查处理,竟在该村召开支部大会(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宣布是坏人造谣,打击村干部等,并把坚持批评支书的副村长停止了党籍。   富家村偷盗案件的错误处理,知道这次整党中,县、区委还不知详情,也为重新进行严肃处理。记者听到群众上述反应后,认为此事是严重的,已给党在当地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我们在调查完了之后,已作了汇报,并向他们说明此事的严重影响,同时向他们提出下列建议:(一)希望迅速进行认真的调查;(二)对违法的干部必须严予党纪和法律处分;(三)向受害群众道歉及赔偿损失;(四)处理结果,应就地宣判,并找周围村庄农民参加,以挽回影响;(五)彻底整顿富家村党支部,清除坏分子。   区委和县委听取记者的检举后,都表示要认真调查处理,县委已决定由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及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组成检查组,进行调查。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