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泰县粮食统购中发生强迫命令现象   【山东分社十九日讯】山东省泰安专区新泰县在粮食统购工作中,由於干部强迫命令,扣粮、挤粮,造成群众恐慌,思想混乱。该县共一百一十七个乡,在统购工作开展较快的四十四个乡中即有二十六个乡发生上述错误。如八区良村乡(县委基点)采用“打虎”的方法斗争余粮户,对余粮户没有进行很好的动员,思想不通的即逐出会场令其考虑,并说这是去“挡头”。有的区干部说:“有余粮不卖就封门,对抗就给他穿上个眼(枪毙)。”九区沈村富裕中农张敏,其子报卖五千斤,而张在村民大会上只报卖三千五百斤,村干部不满,当场大加指责,其子害怕,装疯,闹得会场大乱,影响极坏。九区北堡党员朱九连因对卖粮思想不通,在党员会上受了严重批评,未能转变,第二天小组会停止他参加,因苦闷怀疑而自杀。一区马庄乡乡长将余粮户叫去开会,说:“你们有两条路:一是卖余粮,二是坐法院。”十一区放城乡乡长丁继温说:“富农的粮食不卖就没收……。”由於以上错误,造成群众恐慌发生藏粮等现象。   以上问题的产生,中共泰安地委认为与新泰县委领导有关,首先新泰县委对以总路线为动力,以生产互助合作为中心,带动完成统购统销等工作的方针领会不足。由於领导上存在着急躁情绪,因而助长了下边干部单纯任务的观点;其次对上级党委指示的方针口号研究不够,而是错误地提出:“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向富农(包括新富农)、囤积粮食户开展坚决的斗争、斗理、斗法”。以这种办法来“挤大头”。再次,对粮食统购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采取草率从事的态度,如县委对上级指示并未认真研究,心中无数便设了基点,而对基点工作又未认真研究,并将基点工作中的错误办法当经验来推广,因此,客观上鼓励了命令主义的蔓延。   为纠正以上错误,中共泰安地委已派出一地委委员前去该县具体帮助。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为此发出通报,除提出地委要派出工作组去新泰县帮助外,并提出该县必须重新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层层打通思想;发生严重偏差的地方,干部要向群众公开检讨,挽回政治影响;以及地委今后应加强对各县的联系等。(根据泰安地委报告编写)   来源:1953年12月22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