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酆都七区“三反”中曾造成死伤三十四人的严重事件   【四川分社讯】酆都七区於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开始搞“三反”运动。因该区税务所长高时全不肯坦白贪污问题,乃於二月一日分组斗争,区委书记张明臣亲自布置“炮手”、“机枪手”,把高捆起来打屁股、打手板、泼冷水,但高仍未坦白,张向群众说:“这个傢伙真是顽固堡垒,给我揍他。”又非刑拷打,副区长黎明并亲自带头。同时在张的指使下,吊打了湛天泽、陶青云,两人的手均被打坏。   三月,该区领导上无根据的怀疑双路乡人民银行会计杨仲达(大学生)是“中美合作所”的(贪污不下千万),集中全体干部斗争,脱去杨的衣服,用绳子捆绑、吊、打、泼冷水,站木马、浇酸水。区书张明臣和副区长黎明威吓杨坦白,杨未坦白。黎明即召集打手开会布置,说:“搞错了有我们领导负责!”即对杨又进行非刑拷打,每人拿着一根板子把杨围着打。晚上,又吊打、泼冷水、灌淘米水;贪污分子高时全、秦大棋帮助贪污分子乘机钻空子,提了半桶大粪到场,灌大粪约二十次,后又灌狗粪,杨仍未坦白,又将杨倒吊於阶檐下,不久杨就不哼气死去。杨死后,张明臣召开区委委员、组长会议,决定:“杨系畏罪自杀,向县委写报告。”“杨是中统特务,死了给人民除了一个害。”   三月五日,张明臣去县委开会,汇报杨系畏罪自杀。张开会回区后,明知如此作法不对,不提出纠正,却放弃领导,把运动交与黎明与区公安员李明祥领导,自己去汇南乡领导生产。   四月下旬,酆都一区宣传干事何晓松在“三反”中打死三人,县委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公审何晓松枪决。黎明仍不以此为戒,认为“革命是狂风暴雨,不是绣花。”“不是我打的话,贪污还搞不出这样多。”因此,在追赃中继续发展其错误。   由於存赃户(包括商人)交款不多,该区於四月七日集训贪污分子及商人,来集训的一百零一人,不少人被捆打,关起。后以存赃多少,退赃好坏,造谣与否,将存户分为特、一、二、三等,向特等、一等存赃户进行斗争(吊打),至四月十四日集训结束。   五月二日,因交赃情况不好,又召开八十一人的存赃户会议,由区委亲自掌握,非刑吊打谢柏林后,黎明看见白天吊打不好,改在晚上搞。由高级组交给低级组打,并由奸商组成“打虎队”,用大板子,松树棍子、板凳脚等分组轮班进行毒打,谁打轻了就体罚谁。区公安员李明祥说:“使劲的打,打死了我负责。”并亲自动手。当场打死戴银三(税务所贪污分子戴一明的父亲,中农)。五日吊打陈治林(贪污分子殷中普的岳父,中农),将其屁股打烂,回去后於七日死去。九日吊打马瑞清(税务所马良谱的父亲,贫农),马於十日死去。在二日被吊打的向原祥(说他存放赃款),於十一日死去。连同杨仲达,直接被打致死者五人;同时由於刑讯自杀者有金治其(地主)、向仲发的母亲(中农)、秦蕴鸾的二姐等三人,被吊打残废的有秦洪石等五人,被吊打受重伤者有金普久等四人;受轻伤者有王正禄等十七人,共计被吊打致死、自杀、残废、轻重伤者共三十四人。   这一违法乱纪事件。给党和政府的威信造成极大损失。群众反映:“他们(指区政府)这样打人,比国民党还要厉害些!”“说是国民党压迫农民,今天还不是一样?”农民向茂盛说:“这样换班的打,我活了几十岁也没有看见过。”许多人不愿自己丈夫子弟参加工作,怕将来一家人都要被整死!   鄷都县委对这一违法乱纪事件,初则采取严重的官僚主义态度,继则对上级党委采取对抗态度,其错误也是严重的。七区距县城仅十多华里,“三反”中的违法乱纪事件,县委竟到六月初才了解。了解后,也不深入调查,认真处理,反而以不老实的态度对抗涪陵地委的决定。六月间,该县公安局长贺方同志(县委委员)向县委反映七区“三反”中非刑逼供致死三人,并将此一事件上报,遭到原县委书记张丹卿的打击,说他上报是无组织无纪律,扩大事实。七月,地委派赵一川同志去该镇七区检查处理此一事件,并指示县委通过这一严重事件检查该县违法乱纪的情况,而张丹卿却采取对抗态度,用关门办法,在区书会上,问各区委书记:“你区再有没有这些情况,有就检查。”就这样不了了之。九月,经原川东区党委批准,给予区委副书记张明臣党内撤销工作、行政上撤职、副区长黎明开除党籍判徒刑三年、区公安员李明祥开除党籍判徒刑二年,并撤销区委会,但鄷都县委至今未宣布此一处分决定。   现涪陵地委已向四川省委写了请示报告,给鄷都县委与七区区委提出了新的处分意见,四川省委正在处理中。   来源:1953年2月24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