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土改委关于土改情况综合(向省土委汇报)   我区目前已有20个乡基本结束土改运动(总结教育),其余均在没征收及分配工作,(没征收278个乡,分配130个乡),约在 4月10日左右可全部结束。   运动自转入追余粮斗争后,由于逐渐贯彻了政策,凡是能坚决执行分局追余粮标准的地区获得的成绩就显著果实就多。全区428个土改乡,其实收经济果实 2724000余万元,平均每乡6300余万元,折谷79500斤。果实较多的是崖县,每乡平均可得余粮20万斤谷。是可以适当满足贫雇要求的。   各土改乡均已建立了农协,组织农民271174人,占在乡人口27.28%,估计在征收没收和分配中再扩大组织,是可以合乎土改要求的。   运动在划阶级、追余粮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 一、普遍地提高成份,多划地主,扩大打击面   由于我区过去整队强调解决敌我问题及反右倾问题(这是对的),干部政策思想尚少提高,有“宁左勿右”情绪,与片面的“满足贫雇”观点,怕被批评右倾。例如说:“不多划地主就不能满足贫雇农”,“多划地主多分田,能拖上去的就拖上去”。有些说:“多划没关系,不会说立场不稳,最怕复查时查出漏洞要追究责任”,个人得失情绪,模糊了划阶级的重大政治意义与政策界线。有的明知错划,也不敢纠正,因此,各县划阶级中提高成份的偏向是严重的,一般划地主户数占总户口5%以上,有些乡划地主户达12%。   为此,区党委曾接连发出指出,号召在转入没、征收之前各乡均必须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检查阶级,责成县委切实掌握,规定凡地主户超过5%者,区委需逐户认真审核,发现错划错伤者坚决纠正,不得藉口“群众不同意”、“怕丢面子”、“怕赔不起”……等而采取消极态度;凡未经检查的乡不准没收,已没收的暂慢分配。这样,引起了各县各级领导重视。如屯昌县书魏斌同志亲自深入重点岭肚乡检查,该乡原划地主72户,占总户数7.3%,审查结果,错划39户,占原划54.1%。万宁县和乐乡,连检查4次,作了4次纠正,原划地主68户,占总户数 8.5%,第一次纠正15户,第二次纠正11户,第三次又纠正了6户,第四次再纠正3户,错划占原划地主户数51.5%。定安县已连续纠正了四次,严肃端正政策,并进行善后工作(政治上争取,经济上已没收者退赔)。但是进行中干部对纠正错划是不坚决不主动的,如说:“政策变了,过去土改没有这样审来审去。”经过去年重点县土改的干部认为今年九县土改与去年的不同了。   7个县(缺万宁、崖县)原划地主9729户,占总户数 4.6%,经过审查共纠正了1295户,错划占原划地主户13.3%,纠正后地主户仍占总户数3.9%,根据我区去秋五重点县土改结果,地主户数占3.8%,今春复查尚纠正10%。因此,按海南情况地主户数比例一般应占总户数3.5%,今后九县仍须继续贯彻审查纠正,同时还应强调对错划错伤的政治上争取团结。 ## 二、地主与农民自杀又再度成为运动的突出问题   春节整队,批判了干部强迫命令作风和处分了个别违法乱纪分子之后,运动中自杀问题曾一度在大部分区、乡基本停止,但在若干县的部分区、乡由于吊打用刑、违法乱纪行为并未根绝,特别是转入追余粮斗争后,自然又在急剧发展,甚而倍数增加。截至3月24日统计:九土改县自杀数 977人(定安203、临高138、屯昌132、乐会27、昌感90、陵水84、崖县82、儋县69、万宁62),其中地主824人、富农30、中农69、贫农26、其他成份28人。自杀特别严重的 是定安、临高、屯昌、乐会等四县。定安前次汇报自杀146人,现已达203人,屯昌自杀达总人口的0.14%。   从自杀看来,主要原因是执行政策无力所致,表现在:   (一)提高成份,扩大打击面。如定安县南岭乡中农洪卿方被错划提升为地主,引起该中农夫妇二人自杀。   (二)非法斗争。虽经春节整训,但非法斗争违法乱纪行为还未根绝,这应是自杀的直接原因。如屯昌北海乡斗争地主许天任,用木板夹脚,回家自杀。虽然这些是很少数乡所为,但其震动面,影响所及是严重的,不少地主因恐惧、绝望而自杀。   (三)追余粮不按政策,开大口、盲目要数,因无力缴交引起自杀。   由此看来,我区自杀问题是极其严重的,这是县委控制运动与贯彻政策无力的表现,陷我于极端危险之境,因此,区党委已重申中央与分局“坚决制止自杀现象的指示”,下令制止违法乱纪行为,重申分局去年9月关于端正政策的指示,明确“追余粮标准”,提高干部清醒的头脑,以求立即停止自杀。   · 来源:   海南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