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永仁县曾烧杀麻疯病人一百一十名   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七日,云南省楚雄专区永仁县石家坪发生了烧杀麻疯病院病人的严重事件,共计烧杀麻疯病人一一○人。事件发生后并未引起当地领导机关的重视,予以及时的严肃处理,仅给予违法乱纪分子以撤职处分,也未即时上报上级领导机关。直至今年元月十二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指示省人民检察署会同有关机关组织了检查组进行了深入检查,才弄清了事实真象并进行了处理。   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共永仁县委召开区、乡负责干部会议。该县四区区书马学援在会上提出:“四区麻疯病院的麻疯病人经常出来洗澡乱跑,群众反映不好,并要求烧掉。”县委书记答覆了“不能烧”。县长曹理明说:“麻疯病院不能烧,如有个别出来放麻疯药,有意识破坏而又有证据者群众捉到后可以自由处理,但不要过於责备群众。”六月十二日四区召开区乡干部会议,会上提出如何处理麻疯病人问题,区书马学援说:“是群众要烧就烧吧,为群众办事,这是群众的意见,搞,我负责。”并说:“县里已经暗示我了。”这时县政府文教科长丁桂林也在会上说:“群众要求烧就烧吧!”只有区长刘绍斌(已畏罪自杀)说:“搞了我不负责”。区委书记马学援请示该县县委组织部长吕普时,吕普更不负责任的说:“你是这区的工委书记,四区的事你自己处理。”区乡干部会议后,该区秘书韩子谦随即下乡召开了普达、灰老两乡乡干会议,进行动员,商讨进行的步骤,并作出将麻疯一网打尽的十条办法。   为了不使走漏消息,乃以开会名义欺骗群众携带柴草及武器到乡集合。六月十七日群众集中后始说明要烧麻疯,并威胁群众说:“不烧麻疯就是同情麻疯与麻疯有联系。”当天下午乡干部先到石家坪麻疯病院,藉分胜利果实救济为名,召集全体麻疯病人评阶级成份,及至普达、灰老两乡民兵到后便放起火来。这时院内病人全向外跑并喊道:“我们要死了大家同他们拼呀!”其中有一复原军人(据调查并非麻疯患者而系在病院工作)当时喊道:“我是为人民服务的”,民兵说:“那个管你服务不服务”遂开枪打死。第二天该区区长刘绍斌口头通知:“被烧的有些麻疯病人跑了,怕有坏人放火放毒,凡逃各地麻疯必须一律搞掉”。韩子谦随即又强迫群众搜查三天,搜查中又打死了许多人。总计烧杀了一一○人,仅余六人未被杀害。   由於这一事件的影响,烧杀麻疯事件在该县又屡次发生。据调查从五○年至五二年在干部指示威胁或部分群众自发的对麻疯病人烧杀及活埋者达一○六人,连同石家坪事件总计二一六人。而尤其严重的是由於管理不严制度混乱,麻疯病院中,有很多并非麻疯患者(在处理善后工作中六个麻疯病人的代表中就有三个没有麻疯病)。在被烧死的二一六人中亦可能有一部分不是麻疯病人。这一事件使人民政府的政治威信受到很大损失,群众反映:“这种行为简直就像国民党似的残酷”。   这一事件经云南省人民检察署等机关检查后,提出给予严重违法乱纪分子马学援、韩子谦以刑事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分。同时,召开了干部、群众、麻疯病人及其家属等会议,反覆说明政府对麻疯病人的政策,初步扭转了麻疯病人及群众中的畏惧情绪和仇恨态度;并由该县县政府拨款一千万元,进行救济和修建麻疯病院。   来源:1953年5月13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