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嘉兴县粮食代销店违法行为严重   【浙江分社8月26日讯】浙江省嘉兴县对粮食代销店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少粮食代销店有盲目供应、挪用公款、套购粮食和扣秤违法行为。嘉兴县新丰代销店在代销国家粮食中,为了达到投机取巧、获取暴利的目的,竟涂改群众购粮证,采用少卖多填的办法套购大米达5429斤,如居民冯霓祥买大米60斤,而购粮证中被填上340斤;吴继成实际购粮20斤,却给填上252斤,由于情况恶劣,群众对此现象很不满,纷纷要求政府严格处理。新丰代销店盲目供应现象也极为严重,在代销大米中,除去有据可查及自述供应流动人口的数量外,尚有20000多斤大米不知供应给何人。在检查钟埭代销店中,发现大米25000余斤无法交代对象,同时也有涂改购粮证,自行套购的违法行为。凤桥镇的代销店挪用公款的情况较多,如第一代销店将代销的粮食124斤,擅自挪作伙食;第四代代销店挪用大米145斤;第三代销点甚至将公款四十余万元随意挪用及私自转借。其他如帐货不符、克扣斤两等情况亦普遍存在。   以上情况的产生,主要原因是干部对私商唯利是图的本质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忽视了对代销业务的管理,因而给私商有机可乘,影响了国家粮食的计划供应。(沈琴)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