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商界上层人物对商业公私合营中许多具体问题的意见   【上海分社二日讯】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自十一月二日起,陆续组织部分上层资本家举行了八次座谈会,讨论有关商业公私合营中清产定股、人事安排等大小五十五个具体问题。以下是讨论中对部分具体问题的反应:   一、公积金处理问题。这个问题争执最大,特别是工商联执委、棉布业协大祥资方孙照明的意见最多。在棉布业公私合营筹备会上,职工代表曾提出将原有公积金转为合营企业公积金,孙照明就表示不同意。他在工商联的座谈会上说:“职工说公积金是四马分肥中的一马,不应该归资本家所有,应该归企业所有。假使这样做,那么公积金变为合营企业所有,也是为国家所有,国家变成拿二马了。”他又说:“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把企业公积金一下子转为社会主义所有的话,那太早了。”其他资本家也同意他的看法。据资本家的意见,公积金各户处理不同,有的户已抵企业亏损,有的还保留在账面上,如信大祥布店账面公积金只八元,而协大祥有四十九万九千元,因此他们认为公积金是企业内部会计科目处理问题,对外不发生关系,要求将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净值作为股金。这样,就显然企图把原来企业所有的公积金也作为资本家的股金投资了。   二、公债问题。他们说,对公债作为待处理财产没有意见,但对将来公债到期本息全部转为股本不同意。他们要求,公债利息应归资本家所有。利息的付给标准可以根据合营企业定息标准,如定息利率低於公债利率,可按定息标准付给,其余作合营企业收入;如定息高於公债利率,可按公债利率支付,合营企业不另行补给。这样,实际上就等於把未到期的公债也当作股金入股了。资本家提出这样的理由:“购买公债有积极和不积极的两种人,假使公债到期本息全部转作股本的话,那么积极的就要吃亏。保留现金的合营后可全部生息,买了公债倒要等到期后才能按企业定息的标准拿利息,与奖励先进的原则不符。”   三、合营后的管理机构问题。资本家普遍流露了争“名”争“地位”的情绪。许多资本家都热中於设立总公司或总管理处,这样,在人事安排中,他们的职位大,地位高。   四、定股定息问题。有三种不同看法:第一种看法是定股定息后如合营企业无盈余可不发息,第二年虽有盈余也不补发。第二种看法是各股东投资大小悬殊,应采取分级倒退制比较合理。第三种看法是强调定股定息就是保本保息。   对定息一厘到四厘的幅度,少数资本家认为太低。工商联执委、百货业朱企章说:“这幅度比公债还低”。工商联常委严谔声也有这种看法,他通过执委金瑞麒提出:“定息幅度是否太低了,可再研究”。但工商联常委、国药业赵体润却认为“在商业中有这个利息是满好了。”   五、对职工退休金(包括解雇费、医药费),有的想尽量减少,并企图在退休时间上钻空子,提出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明职工尽量不要退休。因在合营前退休,退休金是要原企业负责的;合营后退休,退休金就由职工福利金中拨付,由此便不会影响他们的股金投资额了。   六、在讨论中,有的资本家暴露了排挤困难户的情绪,提出是否可以在合营前“撤、歇一部分”?有的资本家流露出合营后万事大吉的情绪,企图把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如陋规、不合理费用等,乘机由公方出面来解决,以推卸责任。   (张家炽据工商联材料编)   来源:1955年12月10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