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市目前的房荒问题   兰州市解放几年来,随着国家经济恢复,特别是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城市人口急骤增加,而房屋建筑的速度,未能适应甚至远远落后于这一新的情况,形成目前房子问题供需严重,现将情况简述于后: ## 第一、修建与拆除情况   (一)解放初期(一九四九年)全市只有一九五、一八三人,一九五四年底已增至四十八万多人。(不包括流动人口),省市两级机关干部一九四九年共一、四三零人,一九五四年达二一、零六八人。(中央驻兰机关及国营和地方国营厂矿,基本单位未计入),一九五零年至一九五四年兰市共修建房屋一九三、三零三点七平方米。(群众修建不多,未计入),其中多系学校、铁路、部队、医院及基建单位的建筑,省市党政机关建筑无几。   (二)几年来因铁路、公路及改建拆除原有房屋一六、六二七间半。(合二二四、一六一余平方米)建拆相抵减少三零八五七余平方米,截止一九五四年底包括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庙宇、剧场、澡堂、旅社、住宅等在内共有公私新旧房屋一七三、八八三点五间。(不包括郊区)共折合二、三四七、四二七余平方米,共住三五七、七五五人(不包括流动人口及郊区人口)每人平均仅六点五六平方米,若果减去庙宇、医院、学校、剧场、商店等而外,住房面积将更小。   (三)解放以后城市群众富的怕产权难保和收不回房租无人修建;穷的没有力量进行修建;少数愿修建的亦因城市规划未定不敢修建,而党政机关由于一九五四年前,地方财政掌握严格,结余大部上缴,同时兰市城市规划没有确定,各单位为避免浪费,多未能进行适当修建。 ## 第二、目前的房荒情况   由于房子修建赶不上需要的增加,许多机关就大量向市民租、典、买房,截止五四年各机关部队不完全统计买入群众房屋一二、九五八间,典入八八六间,租入一三八二间,每年财政厅支付机关房租费九亿六千零七十五万元(中央住兰机关及事企业典房租金未计入),很多机关为解决房屋互相争买、争典、争租,房主则趁机抬高房价或租金,或以交几年租金等办法变相抬高房价。如外贸局成立即租民房六十五间(包括厕所走廊十间)定期二年租金一亿六千万元一次付清,这样每间每月租费平均在拾万元以上。因而有些租不到房子的干部说:“兰州市爱人比工作好找,工作比房子好找。”租到的房子不仅租额高,而且分散零星,给工作造成许多困难,例如省干校搬家之前分住在全市东西南北廿四个地方,有的相距十多里,听一次报告集合得走路一个多钟头。另外很多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租不到房子就租住旅馆。如省公安厅有一百多人,团省委四十多人在旅馆住宿办公,月需租金二六六零余万元,各机关业务会议包住旅馆更是普遍现象。而兰州市旅馆又很少,过往调动的工人干部找不到旅馆是经常的事。例如调新疆的干部数十人有一次到处找不到旅馆,半夜来到省委就男女集体睡在大会议室的地板上。目前群众的房子十分紧张,不仅房租高而且没有房子,许多临时工人、贫苦市民和小商小贩居住在南北两边,山角临时挖成的土窑中,兰州地区土质松软,这种窑洞极易倒塌造成人命事故。一九五四年底随着大区撤销、甘肃、宁夏两省合并,部分单位编制扩大,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省市两级又新设机构廿个,共增加干部一零八一人,每人平均需房以最低定额一六平方米计算,即需房子二六、零七八平方米。(包括首长办公室)更增加了这种紧张情况。 ## 第三、情况还在日趋严重   随着兰新路逐渐西伸和新建工厂的增加,流动人口还将大量增加,估计明年全市人口可到五十余万,而干部在全面改薪后,可能还要增加一些家属,但是一九五五年为了拓建马路,铺设管道,还得拆除旧房八千余间,折合十万多平方米,将使房荒更形严重。目前城市规划虽已大体确定,但新规划规定城市房屋一般都是高层建筑,群众修建不起,公家投资重点又是工业基本建设,无力顾及机关房屋基建,而当前群众房屋中的可挤余地已经很小,机关如不及时适当兴建一些自己解决房屋问题,单靠向群众去挤不仅挤不出多少,而且挤出群众住了机关,将引起群众不满,形成政府与群众关系的日趋紧张,给特务坏人以挑拨离间的藉口。 ## 第四、兰州市确有与别处不同的具体困难   有些地方抓的紧几年来修建了大批房屋,目前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不再修房可以过去,兰州市几年来修建极少,人口增加很快,又是一个新建城市,而新建又不是全在空地上新建,是在空地与旧市区同时新建,旧日街道,不仅宽度不足,而且走向都已重新规划,这样市区几乎全部都得拆了重建。我们的行政机关都在市区,为了服从城市规划,必须统一规划,集中修建,逐年完成,不能因简就陋,分散补修,暂时对付,特别是城市道路拓建,管道铺设,为了给工业服务,必须统一进行,按时完成,不能容许各机关强调特殊,不拆不迁或迟拆迟迁,而房屋修建又是第一年修建,第二年才能住进去,不能拆了以后,人住在外边再考虑修建,因此不能把兰州的行政修建与其它地方同等看待,必须区别不同的具体情况,加以考虑,否则将造成今后更大的困难。    省委办公厅三月十四日   · 来源:   甘肃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