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启民同志对自己错误的检讨   <刘启民>   去年十月在观桥乡结合征粮实验减租,没有把封建势力打垮,反而坠入封建地主圈子,走了地主路线,做了地主的俘虏,失掉了革命的立场,打击了群众情绪,受了大地主罗鉴以伪装投机假开明的欺骗。他以仓库工作人员、特邀代表的资格抵抗征粮,用森林木材顶交公粮,把金银转移到成都,不肯退清农民的押金,是广大农民最仇恨的罪魁。而我竟到罗鉴家中吃过十多次饭、住宿三次,并接受了他底枕头两个、蚊帐一个,觉得他是地下党员,一切依靠他、信任他,并在群众中到处宣传他开明,压制了群众。   继後,又为“八虎”的罗湛清所迷惑,以为他带头交粮。後来,群众斗争他老婆时,我还写信劝不要斗争,并将他女人放回,其结果是为地主恶霸撑腰,打击群众斗争情绪。後又介绍他参加征粮工作,这样更助长了地主的威风。罗湛清第一次送我红果,接受了,二次送我水壶、三次送被面子,虽未接受,亦未严厉拒绝,没认识到这是地主阶级对共产党的侮辱,对革命干部的贿赂腐蚀,是毒药、是炸药。在这种情况下,我变成了恶霸地主“八虎”罗湛清的保护人、辩护者,在政治上犯了严重的错误。   由於我存在着享乐腐化思想,窃取了群众斗争果实,罗又曾送来一只游泳手表,我也拿回来了,以致造成那里的村干部纷纷窃取斗争果实,集体贪污,并藉口刘部长还拿手表,我们还算什么。在训练班吸收地主少爷(钻进地下党,已被开除),得水壶一、表一、脸盆一并和他经常进饭馆,拉拢伪保长涂泽荣(是地主,群众要求斗争的对象),在县委作事务长,替我做生意, 交涂四十万元,买丝四一二两,後又卖了一百两,买成花生八斗,与涂建立了经济关系。群众要求斗争他我不愿,以致群众说县委会包庇坏人。後经群众斗争,还以为认了错还可以用,这完全是包庇了地主。对旧保甲人员本质认识不清,大量用伪保甲人员,充当代表主任,在乡村掌权,全乡农协中有两个地主、十个保长、五十多个甲长。我亲自领导的二分会,主席是个袍哥大爷,富农成份。全乡农协有二八个富农,乡农协副主席兼副乡长是罗鉴的狗腿子。八分会主席是“八虎”的管事,农协严重的不纯,群众不敢抬头。大林乡农协会在观桥催地主罗锋端公粮,地主逃跑拖赖,农协在地主家搜查後,听伪保长说:“自卫队打烂了东西”,我即严厉的惩办了自卫队,收了自卫队的枪并扣起来,助长了地主的凶焰。   我犯了以上一系列严重的错误,并没有及时向党作勇敢真实的反映,是由於我虚荣心与个人主义的自私心,怕别人说为什么要犯这样的错误,企图隐瞒,偷偷改就算了,别人不知道想马虎过去。从以上严重(看不清数字)根源,主要是党性不纯,思想麻痹,享乐腐化,贪污受贿,做生意,摆老资格,求享受,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在抗日战争时期思想上存有乱抓东西的游击作风,入川後又复活起来,怕艰苦,对革命是半条心,没有认识这种个人主义的享乐腐化思想的发展,必然走到脱离群众、丧失立场、脱离革命、身败名裂的绝境。   经过这一段痛苦思想斗争之後,认识到了错误的严重性及历史根源。我愿诚恳愉快接受党对我的教育与撤职的处分。今後努力学习,改正错误,力求在今後实际斗争中,弥补党和人民所受的损失。在土改中与地主进行坚决的斗争,挽回党在群众中的政治影响。 ## 川北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批语:   刘启民同志身为党的县委宣传部长,由於存在着严重的腐化堕落思想,因此工作中犯了严重的立场和路线的原则错误,使党的工作和群众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使党在群众中种下了不好的影响。为了严肃党的纪律,除批准遂北工委对其撤销职务的处分决定外,并在党内公布,以教育全党。    一九五一年三月十日 ## 遂北工委对刘启民同志错误处分的决定 ## [此决定地委同意,并经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刘启民同志,山西沁源人,现年二十八岁,中农出身。一九三七年入党,一九三八年参加工作。曾任区村儿童团长、区青救会主席、区青委书记、县青救会常委、县农会常委、区委书记等职。一九四九年南下入川,现任三台县委宣传部长。   入川前满怀个人打算,计划如何建设自己家务。入川後,负责办青年训练班时,与大地主出身的学生成来苏(刚要解放前投机钻进我地下党,已被开除)相处很好,送他水壶、挂表,经常吃零食、进饭馆。另又与事务长涂正荣(地主成份,曾任保长),建立深厚感情,并令涂搞私人生产,交涂四十万元,卖生丝四百多两,花生八斗。训练班结束後,又介绍涂到县委当事务长,并介绍涂是中农成份,後被群众检举,有贪污恶霸行为,还不愿清洗,怕清洗了对自己经济上有损失。   一九五零年在观桥乡征粮时,与该乡大地主罗鉴(曾投机钻进地下党,已被开除),建立感情,接受罗送的枕头、蚊帐、雨伞、衬衣,居住罗家招待很好。并宣传罗鉴是开明士绅,但实际则违法预收租、夺佃、破坏森林,减租退押抵赖不退,群众要求斗争,刘不同意。并说罗退不起。又该乡著名八虎(恶霸)之首的大地主罗湛清,征粮时假装开明,罗曾三次给他送礼,共接受黄果三十个,两次送水壶、被面,因自己不需要,(整行看不行),罗抵赖不退,(两字不清)五分会要斗争罗的女人,(数字不清),五分会写信,说罗湛清是开明士绅,将罗女人释放。由於刘启民同志一贯站在地主方面,给地主撑腰,致地主押未退清,政治上未低头,群众敢怒不敢言。   一九五零年十月在观桥实验减租退押时,窃取群众果实游泳表一个,在刘的影响下,各村干部纷纷贱买窃取斗争果实,集体贪污。在乡村政权与乡农协中大量使用伪保甲人员,并允许佃富农参加农协。据工作团巡视组调查,该乡农协中有两个地主,十个保长,五十多个甲长,刘启民同志亲自领导的实验保,村长是多年的保长,主席是袍哥大爷,富农成份。农协会有二十八个富农,乡农协是地主罗鉴的狗腿子,八村主席是八虎的管事。一九五零年征粮时,太林乡农协会在去观桥催地主公粮,刘听信保甲长地主反映说,自卫队打烂了地主的东西,即将自卫队枪下了,人扣起来,给地主撑腰。观桥实验租退押,群众没有发动,地主恶霸气焰高涨,减租退押极不彻底,地主的公粮未完清,走了地主路线,给党留下了极恶劣的影响。   上述一系列的错误根源是极端个人主义的享乐腐化思想发展的结果。思想上走上蜕化,政治上走向堕落,丧失了党员的立场,完全站在地主方面,帮助地主做事,受地主贿赂。由於这种错误,使工作遭受极大损失,严重的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下级工作同志说:“只准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刘启民同志开始思想上有抵抗,企图隐瞒,避重就轻,後经县委两次开会,帮助其检讨,负责同志几次谈话,虽对错误有了些揭发和认识,但仍不够深刻,除希望刘启民同志继续反省、改正错误、积极主动、补偿党的损失而外,决定给刘启民同志以撤销县委职务的处分,在一定时期内,其思想立场未有显著转变以前,不能担任党的重要工作,并在党内公布,以教育全党。   来源:《川北工作》第三十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