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光瀛及涪陵地委关于执行镇压反革命工作中的偏向与错误检讨报告   <龙光瀛>   (各地委并报西南局:)   龙光瀛同志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的检讨报告很好,兹转发你们。在镇压反革命的后期,各地确实发生了比较严重的粗糙草率现象,曾多少影响了我们镇反工作的胜利成果。这给我们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在全区停止捕杀即将转入清理积案的时候,同样必须严格防止滥判滥放的简单草率办法,因为这同样会给我们以不可弥补的损失,应引以为戒。    川东区党委5月24日   (附一:) ## 龙光瀛同志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的检讨报告 ## 1951.05.22   兹将涪陵区执行镇反工作中的偏向与错误检讨反省如下:   (一)全区已镇压的反革命,基本上是准的。总的方面已收到很大效果。群众称快说现在是最安静的世界了,条条道路都通行无阻。但在执行上级的政策与决议上犯了严重的错误和偏向,特别在四月份普遍的发生严重的草率从事。在可杀与不可杀之间批准杀了一部分。如武隆二区140个死刑犯其中有20个可判长期徒刑的,亦批杀了。其他县也有类情况,同时个别错杀者也有之。如涪陵青羊一恶霸因他父子材料整理在一起,便将父子二人一同批准,儿子罪轻也杀了。另外因杀的数大,有少部分来不及出布告、或乱出布告,宣传不够。甚至有个别反革命被杀了,群众同情敌人者的也有。这都是由于草率粗糙所造成的恶果。   从整个镇反发展上检查错误很严重。党代会议前死刑438名,党代会后2月份公安会以前797名。2月上旬后至4月21日止8517名。这71天时间超过过去整整一年死刑8倍以上。   再就是违犯中央规定比例原则范围的限度很大,超过总人口3.1‰。超过原区党委批我区执行计划的数倍。特别在区党委决定于4月15日收回杀人权以后,仍在继擅自批准杀人的错误。   以上均是我们一连串严重的错误事实。   (二)错误的主要原因:   (1)平常对政策指示缺乏认真学习,决议未认真坚决执行,领会片面。思想上认为在一定期内该杀者杀光;该关判刑者一律送县区和分庭不准留一个。该管者即交农会管起来;该放者应早放;因而便产生赶杀突击的错误。普遍发生严重草率情况不考虑到突击赶杀的后果。   (2)思想上认为只要是基本群众要求与拥护而基本上未杀错。应争取在整风前将现有案犯大体处理清。   不请示、未认真坚决执行扩大会议决议,违犯组织决定和严重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行为。特请求组织予以应得之纪律处分,以教育我本人及涪陵全体党员。致   (布礼)    反省人 龙光瀛 5月22日   (附二:) ## 涪陵地委关于执行镇压反革命工作中的偏向与错误   (区党委:)   涪陵区镇反工作检查,首先各县委书记听到谢政委报告后普遍反映这一决定完全适合当前工作情况。我们又在整风干部中依据谢政委指示及川东公安会议精神,总结了这一阶段全区镇反工作,经讨论检查问题如下:   一、全区已杀的反革命基本上是准。群众称快说“今年是最安静的一年条条道路都通了”但在4月以后草率现象普遍发生,个别错杀的也有。如涪陵青年斗争陈建侯,法庭将父子二人材料整理一块儿,儿子罪轻也杀了。还有3个匪案也批准死刑,但在执行时群众不同意。说没有当过匪又拉回放了。在整风中该批案主办同志张其斌检查“其他点都杀人,自己工作点不杀人,怕上级批评,立场不稳。怕群众发动不起来,致扩大事实”。各县宣传工作普遍做的不够,有些杀了反革命,群众不同情。如长寿葛兰杀了一个恶霸,木匠做棺材说“做件好事”。佃户说“老闾没有罪”。几个县都检查,因为4月份以后杀人多,致有少数处死刑者没出布告。有的乱出布告,如涪陵七区杀一个反革命布告中曾写“参加军阀态克武讲武堂”。   二、在4月份以后产生镇反草率的主要原因:   (一)地委领导上只片面接受区党委指示“该杀的原则上要杀掉”,没注意检查镇压程度纠正偏差。以致4月区党委扩大会议后,仍以为清理积案是把该杀的早杀掉。对区党委指示应收缩一下精神领会不够,同时也表示对区党委指示4月15日收回杀人权执行不坚决。以为还可以延长几天,致过期又批准500多。   (二)该区一般干部思想过去镇压不够。地区如石砫几次受到批评怕再杀少了,上级再批评“右倾”。致这阶段杀的多了。有的对镇反长期性认识不足,认为是“争取这一时期赶完,以后杀人困难”。因而怕上级批不准。提高成分、扩大事实也有。如彭水曾把20岁流氓抢劫匪改为十几年惯匪杀了。武隆二区检查已杀140个中有20个可以判长期徒刑不用杀而杀了。   三、我们接到区党委电示后,已两次指示各县所有批准死刑犯停止执行。据初步统计约有100多个已批准的死刑犯还未执行,现正督促各县速将名单报告我们,并大力清理积案。大批判刑加强宣传,罪恶不大的放一批,交农会管一批。   四、现在镇反存在问题:   (一)在加强城市镇反中,涪陵已捕40多,长寿已捕70多反革命。群众要求镇压,我们意见应加强宣传,控诉反革命罪恶,提高群众觉悟。群众要求严办,如果判一部长期徒刑,群众还可以通。其中少数血债打的及长寿等地近来破获几处放毒案子,群众很痛恨,也要求杀,我们意见将来还应呈批死刑、现在暂缓。   (二)整风干部对收缩一下表示通了。但顾虑的怕回去后群众不通。我们正在讨论如何打通提高干群思想,是目前镇反中一个重要问题。   五、附自1950年1月20日起至1951年4月21日止镇反数字统计如下:   (一)全区从1950年1月20日——1951年4月21日共判死刑9752名、徒刑3598名。共分三个阶段:   1、党代会以前(1950年1月20日——11月20日)死刑438名、徒刑374名。   2、党代会后到1951年2月公安会议(1950年11月20日——1951年2月10日)死刑797名、徒刑724名。   3、2月公安会议后到现在(1951年2月21日——4月21日)死刑8517名、徒刑2500名。   (二)镇压比例数:   1、死刑占全区总人口数的3.1‰弱计:   涪陵死刑3561名占全县人口3.6‰弱。 长寿死刑904名占全县人口2‰弱。   丰都死刑1334名占全县人口2.6‰弱。 南川死刑1254名占全县人口3.3强。   彭水死刑1079名占全县人口2.9‰强。 武隆死刑861名占全县人口4.6‰强   石砫死刑728名占全县人口2.5‰强。 专署公安处法院共判死刑31名。   2、各种案别占死刑总数比例:   特务死刑775名占死刑总数8%弱。 政治匪死刑4693名占死刑总数的48%强。   惯匪死刑958名占死刑总数的9.8%强。 恶霸死刑2434名占死刑总数的25%弱。   (其他死刑892名占死刑总数的9.1%强。)    涪陵地委会 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