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温江地委关于在镇反工作中所犯错误的检讨   (区党委并转李政委:)   葛向民同志由成都回来,说了公安局长会议中所了解的各县镇反工作的实际情况后,更加感觉到我们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当即召开地委会议,进行了检讨:   一、温江分区镇反工作在上级党的正确领导下,运动的本身是符合了稳准狠之原则的,在运动后期虽由于我们指导上的急燥不冷静,发生了简单粗糙的偏向,但经区党委再三检查纠正,使工作仍然得到了比较完满胜利的结果,没有错杀一个人,但这些成绩并不能掩盖与减轻我们地委主观指导上,对党对工作的态度上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二、我们在镇反工作中所犯错误主要有以下三点:   1、3月份区党委决定将杀人批准权委托给地委后,我们未能以严肃慎重的态度对待党的极其重大问题,对反革命份子捕与杀的数字上与界限上均缺乏严格控制。2、未能确实执行区党委的指示,未报告请示,擅自超出原规定杀人数字,全区12个县,除彭县、灌县、崇庆、华阳四县外,其余几县杀人均达总人口3‰,有的多至4‰,审查拟杀人名单时不够精密细致,对必杀与该杀不杀亦可,急杀与缓杀,匪首自新后是否继续作恶等界限未加严格区别,全区杀了约200余罪虽该杀,但可以不杀者,使党的宽大政策受到了影响。   2、4月20日党委关于除现行犯外,停止杀人的指示宣布后,地委虽一连4次通知书面停止杀人4月26日宣布经地委批而未杀的名单无效,5月6日宣布经区党委批而未杀的名单亦无效,决定不准再杀一个人,并批评了有些县擅自杀人的错误,5月7日重申前两个通知,并提出判死刑缓期执行,劳动改造的办法,6月9日通知谁要再杀一个人受纪律处分,但未与通知同时,加以切实的检查,发觉温江县擅自杀人的错误行为后,亦未以严肃态度处理,以致4月20日之后,全区又多杀了115人,地委机关住地温江县已杀53人之多。   3、3月底了解到杀人数字已经过多后,虽然从政策界限、量刑标准,刀下留人等方面加以约束,但对全区已杀人情况没有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了解,从杀人数字上对各县再加严格控制,总是以自己“不再杀了”的主观意图代替各县委的实际行动。以主观所掌握的偏面数字“地委前后共批杀3200人,加上党委前后所批的4300人,全区最多超不过7500人”代替客观全面的实际情况“实际上土改工作团还批杀了几百人”加以有些县对已杀人数也未有进行切实全面调查统计,结果所报数字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了假报告,还不自觉,这种对党的极其重大的问题采取不严肃的自由主义态度,直到整风会议中经过区党委的一再批评。最近将各县杀人数字全面精确统计后,对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才开始警觉起来。   三、我们在镇反工作中,所犯的错误是一系列的,严重的,是我们执行党的指示不忠诚老实,党的组织纪律性十分缺乏,及粗枝大叶作风的表现,三我们政治觉悟不高,党性不纯的表现,除从思想上继续深入反省检讨外,请区党委给我们以党的纪律的处分,以资教育我们与温江地区党的全体干部。    中共(温江地委)会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