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某些高、中级干部违法乱纪情节严重   一、龙岩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张玉辉,在今年1月16日晚在龙岩第一中学看电影时,因场小人多,有一部分人无固定座位便挤在放映机周围看,这时龙岩专区农场干部薛友光在挤时踩了张玉辉的脚(据张说薛还挡着了他的小孩子看电影,张叫薛让开,薛不理;据薛说,当时他没听清楚),张顿时骂道:“混蛋,这样顽皮,再不走抓起来”。薛说:“你说话要负责,大家都在看戏,你怎么开口就骂人”。接着,张玉辉便叫他的一些警卫员和在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大队战士便把薛拉了出去,扳动枪机把薛架走。   薛友光被扣后,当夜干部议论纷纭,对张玉辉这种恶劣作风非常不满。直至次日上午9时军分区派一位参谋来释放了薛。并找薛谈话:“触火的事件,在我们的部队里是经常发生的。当时因为他(即张玉辉)大声,你也性急,他不对,你也有不对,人民的干部应该忍耐一下,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我们加强阶级友爱来解决,昨天晚上算是教育了你一下,你现在不要什么手续就可以回去。”   地委领导上在处理这一问题上采取了错误的态度,没有把这事当作违法乱纪来处理,第二天地委开会时(张是地委委员)不加追究。专署和农场大部分干部对此事表示气愤,薛友光等要写信给福建日报、解放日报、人民日报来揭发此事,但都受到多方阻拦。检察署副署长赖万生为此亲到农场找(薛)解释:“现在是抗美援朝时期,我们内部事情,内部解决,千万不要向外声张。”罗专员也认为:“这事情要分清三方面:张扣人不应(该),公安队扣人是错误的;薛友光也有缺点。”华东局开除黄逸峯党籍公布后,各方反映必须严肃处理此事。这时地委决定由罗专员找张谈话要张检讨。张检讨说:“我当天晚上不够冷静,我是以管理部队的办法来对待地方干部,我认为是不对的。”但接着对罗说:“你们对地方干部也要进行纪律教育。”   二、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从政,随便打骂警卫人员。2月10日省公安厅在布置春节警卫工作中曾规定进出机关必须携带“出入证”,11日上午公安厅门岗由刚来不久的战士裘保景值勤,此时郑从政穿便衣从外面回来,裘不认识郑,向他要“出入证”看,郑不理,歪头瞪眼直接往里走,裘力阻,郑责问道:“你是干什么的?”并大骂:“混蛋!”硬往里闯,裘向前抓住他,郑举手狠狠地打了裘一个耳光子,裘要带郑去连部,郑双手夺下裘的枪,大骂;“我把你扣起来,枪毙你!”据反映郑从政作风一贯不好,此次打人不是偶然的。   三、前福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吴立批,包庇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吴立批的族弟吴建登是杀死我坚持苏区工作人员和苏区人民共80多人的罪大恶极的凶犯,在吴立批的包庇下该犯未受法办。1951年元月,吴立批同他的爱人王政请假回家,并带警卫人员20多名在家住了20多天。曾接受地主反革命分子轮流请酒,共计十一席,还有很多礼物。此时吴立批丧失立场,为反革命分子讲情,吴立批一再写信给福鼎县、区领导上证明县、区已经处理过的那些反革命分子没有罪过,要求释放,其中大罪犯吴建登由吴立批带到福州后介绍到闽侯军分区后勤生产股工作。吴立批还采用了封建时代的方式来炫耀自己,以拜祖为名,用红绸布捆身,放鞭炮去拜墓,拜祠堂,并制了两个匾额放在祠堂里,一个上面写着“克壮其猷”旁边小字是“立批宗亲荣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第四分区司令员”;另一个在给老婆的匾上写着“吴王政同志荣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第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直属协理员”。这两块匾与同族的几块封建头子的匾挂在一起,吴立批引以为荣。   四、前中共水吉县委组织部长高怀谨(现松溪县县长)强行释放反革命岳父姜高生,该县中共县委予以纵容包庇,并对批评者施行打击迫害。反革命分子姜高生被水吉县公安局扣押时,高怀瑾起初以不正当的方法介绍了姜高生的女儿姜韵华参加工作,后和姜韵华结婚,结婚时高怀瑾以“缺少岳父不能拜堂”为由,经县委书记池宝云、副书记张雨辰到公安局要求释放了姜高生。释放姜高生后当地群众公开骂公安局。当时,县公安局秘书股副股长(青年团支书)夏溪明坚决反对释放姜高生。去年5、6月“三反”中全面交待阶段,正副县委书记、池宝云、张雨辰便有计划的打击报复夏溪明,夏的检查,本机关已通过,但县委令他再检查两次还未通过,几天以后宣布停止夏溪明团支书的职务。夏不服几次请求处理,最后县委将夏调换了工作,对上述问题至今年一月还未作处理。   五、中共周宁县委书记吴健(现提升为福安地委委员兼县委书记)乱搞恋爱,打击陷害好人。他看中周宁县中女生谢冰,要县府教育科长叶先顺(民主人士)做介绍人,谢不从,叶亦拒绝介绍。吴健便在土地改革中暗中指示区委书记,并发动群众把叶乱打乱斗了一顿,“三反”中又圈定叶为“老虎”,乱斗一阵,结果叶无贪污。吴健追求土地改革办公室女干部刘端端又遭拒绝,吴健借故要刘反省了一个月。并说刘是三青团,工作消极,要开除她。吴健又追求土改队女干部徐瑾,亦遭拒绝,这时吴健与追求徐瑾遭拒绝的县公安股长迟桂芳合谋将徐开除团籍,撤销工作着其回家。吴健这样乱搞恋爱据初步统计有6人。其中有和反革命分子的女儿勾勾搭搭。前该县县长刘清源对吴健上述错误提出批评,吴健非常不满。三反中吴健借机发动“积极分子”斗争刘清源的老婆林泽苹,县府支部通过宣布“解放”林泽苹后,吴又召开全机关青年团员斗争林,吴健叫团支书、青委干部说:“斗争林泽苹可以立功赎罪”、“每个都要提,随便提”。这样把一个怀孕7个月的女干部从下午6时斗到午夜1时,直到开除林的团籍。“三反”中刘清源以个人名义向地委书记书面汇报了吴的错误,吴批评刘说:“不通过县委给地委报告是违犯组织原则的错误”,后又设法把刘开除党籍,省委派人追查时,吴健又推脱责任。   六、永安分院副院长陈建新因求爱不遂迫害女方王宗惠致死。1951年6月王宗惠(团员)在宁化搞土地改革,当时陈建新是宁化土地改革工作队负责人之一。他为向王讨好,经常买鱼、肉、蛋给她吃,并借口探病向王进行调戏。陈的无耻行动引起了王的不满和不安,她要求离开未获准就自己到别村去工作了。陈建新遂大发雷霆,并曾令土地改革队干部和民兵去抓她,捏造王坚持地主立场(王的家庭是地主)同情反革命,对抗组织等罪状,主张开除王的团籍、队籍,送公安局法办,小组长胡起铭、区书董守泽派4名武装人员将王押到区。后来陈建新又一手布置了斗争大会。陈建新在会上总结王有11条“原则错误”,说王一贯表现不好,对抗组织,不分敌我,住在伪属家里,小姐脾气。并说:“王宗惠有尼姑思想,假装正经”。处理意见是,开除团籍、队籍、送公安局法办。会上并不许王申辩,青年团宁化县工委,团永安地委未经调查即批准了开除王的团籍,并出了通报。王宗惠向上级团委申诉未得受理,因受打击过重得了神经病后死亡。   七、前永安中心支行行长郝隆(现在省行工作)于1950年6月诱奸行内女干部刘秀芳,刘怀孕后,郝利用职权嫁祸于李昌玉、陈和、吴仲瑜,并分别给上述同志以警告、记过、开除等处分。郝为达到他和妻子离婚目的,逼迫总务徐之华伪造与其妻有通奸事实。郝为达到强奸行内一工友的老婆的目的,自己放火烧掉防空洞,诬指为工友干的,加以特务罪名,将该工友押送公安局,嗣后郝于夜间入该工友妻室内进行强奸。郝尚有压制民主、官僚主义等错误,三反中郝曾受留党察看处分,近有人要求将其开除党籍。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