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晴隆破获所谓“破坏土改同盟军”真象   【贵州记者组讯】贵州省晴隆县三区共有马场、中营、鲁打、大田四个乡,是汉、彝、苗、回、倮、喇叭、革老等八个少数民族杂居地区。该区自1951年12月起三次破坏了所谓“破坏土改同盟军”暴动案,这一事件牵延时日很久,迭经西南公安部、省公安厅、专署公安处与兴义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陆续派人深入调查,至1952年冬始肯定是假案。但严重形势业已造成,该案被吊打的地主305人,农民12人(致死的6人),错杀7人,逮捕的269人,自杀的20人(地主13、富农1、农民6)。   第一次是1951年12月,该区将鲁打乡乡长龙荣智(喇叭族)调走,派陈谨修(汉族、前大刚报记者、国民党员、历史复杂)接任乡长。陈到后,叫村干部强迫群众拿钱杀猪欢迎,对群众一贯威胁、吊打,曾吊过两个药婆,乱宣传婚姻法,违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起群众不满。喇叭族乡干事龙荣礼暗暗收集材料,准备向上级反映,以便撤去陈的乡长职务。陈发现后,有意寻衅报复,以1951年秋征该乡少完成14万斤公粮任务为借口,肯定是地主龙荣模主使,龙荣礼从中参与,又假造事实说龙荣礼暗杀他。陈谨修捏造此情况后,就强迫李其昌(乡干事)、龙荣礼在区上“坦白”,龙荣礼除承认曾收集材料,拟向上级反映外,余情无法承认。该区区长罗廷显(彝族,不了解内情)说,不坦白当场逮捕。之后,陈谨修逮捕了喇叭族地主龙荣模,用肉刑逼供出有所谓反共委员会组织,并说中营乡有200人,鲁打乡有100人。随即开始捕人。   第二次是陈谨修回乡以后,又用肉刑逼供黄而臣(被地主乱咬的),黄承认是“小队长”,陈说“不行”,黄又被逼承认是“中队长”。总之,凡是被咬的,都经刑讯逼认是这是那。副区长赵姬毅(历史复杂)又到中营乡刑讯地主赵德芳(历史上有较大罪恶),咬出罗元守、龙庭臣等20人。县公安局便派了代理审讯股长梅东园(中统特务)带一个班公安人员赴鲁打乡,普遍开始“技术审讯”(即刑讯,计38种)。梅说:现在快土改,一定是“破坏土改同盟军”,当时大家同意他的说法,于是一件“镇压”“破坏土改同盟军”的假案,就糊里糊涂地更加扩大了。   第三次是,1951年古历五月十六日又在马场乡斗争地主陈荣全,陈顽抗,后由民兵8人押陈赴家寻找浮财,途经松林堡,发现陈荣全乱摸身上,当场发现陈身藏镰刀一把。于是,民兵等复将陈捆回继续用刑。硬要陈说想杀谁,谁是后台。陈先咬老实农民,大家不信,复咬出又是“破坏土改同盟军”,以易全达(惯匪)为总司令,陈胜文(地主)为副司令,各村都有司令部,有司令员,参谋长、副参谋长、书记等职,下有大队、中队、分队等并有负责人,又供出在易全达家开会三次,讨论屠杀、宣传、烧房等情况,事件就益发扩大了。在事件发展过程中,特务分子梅东园制造空气,说那里搞不出,那里工作人员有问题,干部害怕就乱搞起来。由于胡说乱咬,真假不分,村村捕人,四处关押,全区群众万分恐慌。如被波及的大田乡,仅新中村就有“匪乡长”5人之多。全区各村都有6个中队长和分队长,共咬出“反革命分子”962人之多。鲁打乡双凤村第七组23户就有21户是“反革命分子”,全家被管制。有的上吊(乡民兵中队长,青年团员路耀正,因杀鸡给工作干部旷明廉吃,被认为麻痹干部,扣上反革命帽子,因而自杀),有的投河(贫农谢德柱赴乡开会,因该村未“破案”,被认为包庇反革命,回家自杀)地主卢开之被逼供后,全家2人上吊,1人自杀,仅剩下二个小孩。陈谨修在逼供时,荒谬地威胁群众,说“鲁打乡材料由我掌握,生死由我!”被错杀的龙荣模、龙荣锡(二人均地主,有罪,但不该死)死时大喊:“我们先死,你们后死,在鬼门关等你们!”   事件牵延很久,引起群众恐怖、失望。被逼的双凤村农民邓中章对着毛主席像大哭,说:“毛主席,毛主席,你老人家实事求是,可是下边就乱搞啊!”   1952年6月下旬调该区工作的中共区委书记辛天宝(现县委组织部长),起初还比较慎重,陆耀正自杀后,左倾思想上升,又根据所谓“洪化村突破案情”的经验,传达布置,要求向上(指地富)追根,使错误事件继续发展。中共晴隆县委书记靳子明,在这一重大案件发生后,既不下去深入调查研究,又偏信来自陈、梅等人的错误报告,后期批案时个人做主,地委屡次指示不准乱捕人,他仍批准随意乱捕77人。证实是假案后,在思想上、行动上并不积极处理,采取消极抵抗态度,虽曾两次书面检讨,均极不深刻,只给自己扣上一顶“官僚主义”的大帽子,承认负什么“一定的责任”而已。   地委在三次检查后,一方面向群众宣布是假案,一方面作了些善后工作,召开干部,农民代表、群众会议,释放错捕的174人,同时进行救济,计全区救济83户,376人,救济大米21,453斤。经过这一措施后,群众反映尚好。   对此案有关人员地委亦作了研究处理,并报省委待批准后即宣布。陈谨修处死刑,梅东园20年徒刑。其他有关人员亦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进行处理。(何力夫)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