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睛隆县破获“破坏土改同盟军”假案调查报告   晴隆县原三区于1952年重月至9月在该区中营、鲁打、大田、马场等4乡先后3次破获了所谓“破坏土改同盟军”假案。全案牵涉962人,其中共逮捕268人、错杀2人、集训265人、被迫自杀11人,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1952年11月,中共贵州省委检查组在中共兴义地委原来检查基础上调查的结果,证实该案是在违法乱纪分子陈谨修的报复陷害以及梅东园的捕风捉影、主观臆断、刑讯逼供下所造成的,现已作初步善后处理。该假案经过如下:   违法乱纪分子陈谨修曾任晴隆县原三区鲁打乡作代理乡长,他一到职就强迫群众杀猪欢迎,在工作中打击村干部,责罚群众,称王称霸,诱欺军属龙元昌等人,甚至吊打逼死李妹妹等3人。该乡乡干事龙荣礼(少数民族,中农)看到这种情况,曾与乡农会主席李昌其多次向上级反映,陈谨修便怀恨在心,并萌陷害之意。1952年1月晴隆县召开全县干部整风大会,陈谨修因违法心虚,力谋逃避检查,便事先威胁教唆曾经协助他征粮的社会力量周兴惠(女)在整风时诬告“龙荣礼被地主龙玉谟用一只金杯及一块田收买,破坏秋征”,“龙荣礼借米条给龙玉谟抵粮”,以及“龙荣礼和龙玉谟拿钱收买龙元昌勾引陈乡长下水”等。整风会议龙荣礼未参加,当会议讨论到鲁玎乡降低产量的原因并分析到是地主阶级的破坏时,陈谨修又诬陷是龙荣礼的“有意破坏”,说什么村干部在龙荣礼家杀鸡吃夜宵为吃“生鸡血酒”,是在召开“破坏秋征推翻乡长”的会议,当场还“动员”李昌其坦白。李昌其不承认这一捏造的事实,并且说:“杀鸡吃夜宵有罗延献区长(原三区区长)在,怎么说是吃生鸡血酒呢?”陈谨修又进一步追问哪些人和龙荣礼好,李便说出和龙较好的8个村的村干部和17个农民的名字。陈谨修便肯定了龙荣礼的破坏活动。而该区副区长姬毅竟活灵活现地向中共前县工委作了汇报,并提出要逮捕龙荣礼。前县工委书记靳子明当场虽批评了姬毅的这种主观主义做法,但也说:“要和对李昌其一样动员龙荣礼坦白。”这样,便无形中承认了这一事实,致使陈谨修的阴谋得逞,其本身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也因而蒙混过去。经检查证明,完全是陈谨修有意捏造事实企图陷害龙荣礼的罪恶活动。   陈谨修回乡后,更为所欲为,首先利用农代会威胁龙荣礼、龙元昌等,斗争地主龙玉谟“收买利诱龙荣礼”,并且逮捕了龙玉谟。接着更抓住中营乡地主赵德方说的“反共委员会”有龙玉谟参加的把柄,说龙荣礼被龙玉谟“收买”也是参加了“反共委员会”的,再三要求逮捕龙荣礼。1月27日,罗区长到县向前县长何祖岳汇报这些情况,并认为三区情况紧急,以中营乡恶霸地主赵德方组织“反共委员会”并牵扯到鲁打乡地主龙玉谟为由,要求加强武装。该县领导上不加调查就片面地认为是“反共委员会”,但反革命有组织的破坏是肯定的,及派县公安局代理审讯股长梅东园到中营乡审理。梅东园一到中营乡,就捕风捉影地捏造出“破坏土改向盟军”的名称及组织成员等,私自以逼供、诱供的方式逼迫赵德方在中营、鲁打两乡农代会上供认了所谓”破坏土改同盟军”,并根据梅东甲捏造的情况,承认自己是司令,又供出有大、中队长及参谋等。会后梅更自吹自擂地介绍了这是所谓“突破薄弱一环,围攻堡垒”的经验,并又吊打中营村村长袁达川,将袁捆送关押在“破坏土改同盟军”“人犯”的狱内“了解思想”,“串联坦白”的所谓“策略”。各村工作干部在其迷惑下,也盲目地采用了他的所谓“审讯学”,相继逼使无辜群众供认了参加“破坏土改同盟军”的组织。梅东园的胡作非为正吻合了陈谨修的阴谋,陈便借风驶舵,把“反共委员会”一变而为“破坏土改同盟军”,召开鲁打乡农代会,强迫龙荣礼坦白“破坏土改同盟军”的事实。龙无从说起,就被加以“有组织、有活动、拒不坦白”的罪名逮捕了,同时逮捕的有龙的朋友邓吉元等3人。陈谨修并提出“一线到底”的口号押带“犯人”到各村对证,指名问供,逼打出一批民兵、小组长也是“反革命”。陈一面假说“不使拉连扯向内部”,一面却狂称“内部爆炸了”,先后牵扯了达273之多。一次即集训一百多人,加以晴隆县领导上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致陈谨修更进一步地捏造“龙荣礼要谋杀他,龙被捕后其叔兄弟龙荣锡又谋杀他,以及龙荣礼解放前杀死48个地下共产党员,被捕前又曾派邓吉昌与水城反革命取得直接联系”等“罪状”。这些罪状又通过梅东园填了复核表,达到了谋害龙荣礼、龙荣锡两人的目的。龙荣礼临死前还说:“罗区长你掌握不住政策。”而当时的罗延献区长,竟因当了陈、梅2人的俘虏,不敢做主,因此陈、梅2人更可以胡作非为,一意孤行,如在进行所谓集训时,前县工委批准召集七十余人座谈六七天,梅东园却集训了265人,20天还不足意,又非法地以惩治反革命条例宣布农民的“死刑”,向农民说什么“不是政府宽大,都要杀头”,提出什么“一个发动一个”的“立功”道路,强迫群众乱咬,致瞎子和死人都成了现行反革命犯。群众不满,向罗区长提出意见,梅却批评罗严单纯相信村干”,新化村农协主席陈克义坚持向错误做了斗争,梅东园指为是“同情反革命”,因此造成十种恐怖气息,没有人再敢起来批驳。至去年于4月上旬此案始告结束。   此后。8月中旬马场乡土地改革开始时,发现地主阶级抵抗土改,如地主陈胜文被斗后用板凳打小组长,地主易列国放火烧群众的房子等,该区副区长姬毅便疑神疑鬼,以为又是“破坏土改同盟军”出现,如在新化村刑讯地主陈荣全时,逼其捏造出来了第三期的“破坏土改同盟军”,并且是以易前达(转业军人,地主)为总司令,陈胜女为副司令,各村都有大、中、分队的组织,并说曾秘密开会三次讨论过什么“宣传、烧房、屠杀”等等。姬毅便将这些捏造的情况报请前县工委批准,逮捕了42人,并又擅自捕了69人。与此同时,中营乡洪化村工作组组长旷明廉逼出陆耀正“中农”也是“破坏土改同盟军”,并将陆送至乡政府扣押,当时新任三区工委书记并将陆送至乡政府扣押,当时新任三区工委书记辛天保同志考虑到这种阶级界限问题便释放了,后又被逮捕,辛又放了,如此放了3次,最后1次陆便上山自杀了。这时,辛天保同志并未全面考虑这是一个假案,竟也随波逐流地到处介绍马场的“经验”,很多无辜群众就在这种情况下,蒙受了种种酷刑,使生命、财产及生产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1952年11月,中共兴义地委书记夏德义同志发现了这一案件的真相后,便亲到晴隆宣布了“破坏土改同盟军”是假案,结合清案通过群众讨论公开释放了受害农民及错捕的其他成分。12月又派专人前往该区进行善后工作,先后发放了救济米2.1452万斤,对死者家属初步作了抚恤。但这一工作还有很多缺点,违法乱纪分子没有得到惩办,官僚主义者还未得到纪律制裁,被陷害的干部与农民还来恢复名誉,以及因此案而受害受伤的群众还需要认真的进行慰问、抚恤和救济。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员 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检察署联合检查组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安 厅   来源:1953年5月28日《新黔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