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原华北税务管理局副局长张超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 (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张超同志,河北省深县人,贫农出身,学生成份,一九三八年参加工作,一九三九年入党。历任冀南行政公署科长、总务处长,专区税务局长,冀南区税务局副局长,河北省税务局长等职。一九五二年调任华北税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超自参加革命后在党的领导下,工作上虽有过一些成绩,但由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发展,自任华北行政委员会税务管理局副局长以来,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其主要错误事实如下:   (一)对待工作,完全从个人的“名誉”、“地位”出发,不是老老实实地进行工作,而常常是“哗众取宠”,写报告时不反映真实情况,报喜不报忧,以此来骗取领导上的信任,达到提高自己“地位”的目的。如一九五三年上半年推行新税制时,张超原来对营业税缴纳环节的改变是不赞成的,但以后听说中央财政部某副部长支持这个办法,便立刻改变态度,不加研究就硬向下贯彻,并要把华北区作典型,以便作出经验在领导面前“露一手”。各地在执行中问题愈来愈多,河北省、天津市等地曾数次提出意见,他不仅不研究下面实际情况,不听取各地的意见,反而批评提意见者“思想有问题,不能克服困难”。张超去年四月间曾到山西、河北、绥远等地检查工作,当大同、张家口市税务局干部向其提出税负“工重于商”的问题时,他竟丝毫不加考虑地说:“什么叫做工重于商,根本就不能这样讲。”反驳了正确的意见。在他所到的地方,都是不让下面充分发表意见,拒绝听取真实情况的反映。返回后,即根据自己的意图,向领导作了肯定新税制的假报告。当中央批判了新税制以后,便又立刻顺风转舵,说他对这套办法开始就不同意,并说商品流通税也有问题。张超就是这样不负责任地对待工作。在上述错误思想支配下,在使用和提拔干部中表现了严重的资产阶级观点,对能顺从他的意见办事、迎合他的心理写出报告的,不管政治品质如何,就认为是好干部,并说:“只要配备几个能写的人就能作好工作。”对文化水平低的干部不是教育提高,而是讥笑讽刺,认为他们“无才”,还说甚么“干部不能靠‘德’吃饭,政治条件不算什么。”他喜欢的干部,即偏爱偏信,进行拉拢,对敢于向他提意见的就认为是“坏干部”,采取打击手段,极不正派。   (二)骄傲自大,目无组织,目无群众,独断专行。张超为了提高自己的“威信”,经常在干部中散布破坏领导威信的言论。如说:“税务总局某局长政策水平低,不能领导全国的税务工作”;“财政局某局长不懂业务,大事管不了,小事乱管”;“行政委员会对我们的工作,说不出个鸭子鸡”。还说:“我们这个机关,中央管不着,华北行政委员会管不了,需要我们独立地工作。”对上级不合自己口味的指示、决议抗不执行,有些重大问题事先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使领导上对税收工作无法监督与检查。如对一九五二年华北行政委员会财政局关于适当紧缩农村税务机构,加强城市管理的指示不贯彻执行。一九五二年税务管理局制订的关于下半年工作方针与重点,未送财政局审批就发了下去。粮食交易税改征货物税后,中央规定仍沿用货物税照,他却标新立异地规定以后货票代替货物税照,致使流入外区的已税粮食发生重复征税的现象,引起群众不满。一九五三年召开的所得税汇算清交会议与小型工业会议上所讨论的问题,事先均未请示,会议总结亦未经财政局批准就发往全区执行。一九五三年所得税汇算清交工作报告,本来华北财委决定要将此报告再作一些修改后,由财委报送华北党政领导机关和中央财委,但他为了显示自己,却以税务局名义抢先直接上报了。当中央批转了该项报告以后,张超便得意忘形,沾沾自喜,到处夸张,并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说:“我们的报告毛主席批准了,这一炮算打响了,照这样再打响几炮,今年的工作就可以了!”张超对局内干部实行家长式的领导,他认为“如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人的意见就不算是群众意见”,在他领导下的干部没有和他商量问题的余地,不许发表和他相反的意见。局务会议很少讨论重大问题,决定问题也不征求别人的意见。经常训斥干部,大家反映:“工作好作,张超难挡。”   (三)张超存在着严重的不问政治的倾向。他厌恶政治、理论和政策的学习,不参加政治活动,不过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的批评和监督,政治上、思想上已蜕化堕落到严重地步。在斯大林同志逝世的悲痛日子里,毫无阶级情感,不顾中央停止娱乐的命令,举行了机关“三八”节妇女“茶话会”,并嬉皮笑脸地讲话、照像,表现极为放荡庸俗,影响很坏。张超在对妇女的看法上,存有严重突出的剥削阶级的观点,因而在言论、行动上表现了一系列地侮辱女性的流氓行为。他认为妇女就是被人玩弄的对象,因此,他把跳舞、游泳等凡是男女共同活动的场所,都看作是玩弄妇女的机会。他到处宣传干部找爱人不必讲政治条件,他经常向有“旧式老婆”的干部提倡离婚,认为不离婚就是“落后”。这种挑拨性的言论,增加了某些干部在婚姻问题上的思想负担。他向税局的女干部经常开低级趣味的玩笑,甚至动手动足,并藉教跳舞为名,调戏女干部。所以,机关里的女同志都不愿见他的面,但他总是千方百计地找寻和女同志接触的机会,甚至在办公时间也到有女同志的办公室里逗笑,以发泄他的淫荡兴趣。由于他这种恶劣的言论和行动,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特别是女同志对他非常愤恨,但张超把自己的这种流氓行为说成是“生活小节”。为了掩盖他这种错误行为,竟不惜在干部中一再散布破坏领导干部威信的言论,无耻地诬蔑、诽谤某些领导同志。   张超的上述错误,完全是一种严重的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在一九五三年的“新三反”斗争中,经该局党的支部揭发,经党的批评教育,张超开始认识了错误,并表示决心改正。为了严肃党纪,教育张超本人及全体党员,决定给张超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降职处分。    一九五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