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辽西省委关于开除谷昆党籍的决定   谷昆,现年34岁,系河北省固安县,家庭出身富农,本人成份学生,于1938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8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九三”就任营教导员。1946年来东北后,曾任开原区长、区书、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1951年5月任县委书记。   谷昆参加革命斗争已10多年,在民族民主革命战争中对党对人民有一定的贡献,但自1949年入城后,经不起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自私自利思想的侵蚀和引诱,在糖衣炮弹面前放下了革命斗争的武器,开始他的腐化堕落生活,而且是连续的不断的发生与发展,由于他沉溺于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就放弃工作,放弃领导,使革命事业遭到不可弥补的损失,在政治上造成极坏影响。一直发展到政治上蜕化变质,组织上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与组织对抗,以至最后仍自由行动。其错误事实如下: ## (一)沉弱于腐化堕落的生活,放弃工作,放弃领导,使工作受到很大损失,政治上造成极坏影响。   谷昆为了追求个人享乐,于1949年进城后与原妻离婚与林燕结婚,而1950年11月竟又与政治上很落后的赵玉筠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以致女方两次怀孕,谷几次非法堕胎,一直发展到利用县委会名义错误的通过与林燕离婚,并在会后正当夏锄紧张工作之际,竟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去省请求离婚与结婚问题,同时派人动员林燕离婚。于1950年抗美援朝的当时,谷为了达到个人享受,借国家修建之机,修了县委机关的房子,但因部队占了,企图未遂,之后又将国家修建中的一部房子以分给宣传队的名义卖东北币10亿元,另扣用一些公家建筑材料,用此款及材料大部修了县委机关,特别是谷把自己住的房子修的很好,甚至把新铺的地板、火墙拆了重修,造成很大浪费。同时谷又擅自指示把省修委会发给补助群众的民房补助费东北币3亿5千万元,不发给群众,挪给宣传队花用。县政府安置休养员时,节余款不上缴,谷则无原则的予以批准,致使副县长仇鸿钧造假单据扣留东北币12亿8千万元。   谷昆对于自己腐化堕落的错误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其给赵玉筠的信中说:“如是出于封建意识而来的那叫他们骂吧!只要我们的灵魂是纯洁的,我们什么都不怕”甚至于歪曲恩格斯关于婚姻问题的理论,来吓唬人。谷沉溺于腐化堕落生活,在工作上敷衍了事,放弃思想政治领导:曾屡次去沈阳、鞍山看赵,于1951年借全县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之机,带赵下乡搞试点共3个多月,谈情、打猎、看小说,放弃镇反领导;老城区私商裕民铁工厂资本家混入党内篡夺了领导权,区书、工会主席反映后,谷不处理只说:“资本家入党真是笑话”了事;195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谷不参加也不领导,“七一”党的纪念日,谷为个人问题往外出走,致使纪念日没人报告,献旗找不到县委,造成极坏的影响;县委会厕所淹死军属小孩,谷知此事后也未亲自主持处理;谷在组织上,压制民主,取消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下边干部不敢接近,而对于意志薄弱的犯错误的其他县委委员,采取同流合污的态度,以便于自己胡作非为,施行其家长式的领导。谷于三反运动开始后,不但不领导“三反”运动,反而敌视东北局和省委派去帮助三反的同志,对“三反”运动不积极参加和领导,不接受上线与同志们的教育,一意孤行,与赵结婚的狂妄的企图更加露骨明朗,其态度愈形嚣张蛮横,把与赵玉筠的关系问题,说成“这是为了个人幸福而挣扎”,这种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一直发展到蜕化变质、滚入资产阶级的泥坑里,如他说:“(1)批准和林燕离婚和赵玉筠结婚再继续为党工作;(2)如不批准要求脱党脱离革命和赵玉筠回家为农;(3)达不到上述目的和赵玉筠‘自杀’,并要求把赵玉筠接来见最后一面。”以致于最后擅自离开职守,这说明谷昆已完全抛弃对共产主义的信仰,而发展为严重的自私自利、堕落蜕化分子。 ## (二)信任与包庇反革命分子,丧失阶级立场。   下肥地村宏保钦是农村三朝元老反革命分子,当1947年2月蒋匪军进攻下肥地时,曾亲自率领地富迎接敌人,并将我政府埋藏的粮食,地雷引信起出,派情报员来刺探我军情况,担任敌伪购枪委员会主任,购到枪后,组织清剿队,曾亲自带领清剿队向我县大队和区政府进攻,向敌人请求抓谷昆,并扬言:“抓住谷昆一两骨头一两金,一两肉一两银” 谷当时任该区区长,为此也曾发生抓过宏保钦,在我们形势好转之下,宏为了投机,接近了谷昆,但谷入城后为了达到个人享乐的目的,不但不念前仇,反化敌为友,并成为亲信,谷在与赵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向宏借东北币1100万元、人民币150余万元,赵怀孕后找宏给配打胎药,宏威胁中医苏振中说你要不给配打胎药,我和谷政委一说就取缔你的营业,不但给配,还要保密”。宏常说:“我和谷政委好的一个脑袋一样,”在群众面前骂村干说:“这些坏蛋们,我当谷政委一说就叫他们一旁歇着去”还说:“没看邓区委(意思是不随着他,被谷调走)”。1951年镇反建政时,把宏把持的坏村长选掉,宏则大骂,威胁新选村干不敢工作。群众对宏保钦愤恨已极,但慑于谷宏关系,敢怒不敢言,如群众反映说:“共产党政府,国民党当家”“第二开原”等。   这样反革命分子,在镇反时本应依法惩办,而由于谷昆包庇逍遥法外。在三反运动谷的错误被揭发后,才暴露宏反革命的面貌,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镇压反革命条例判处宏保钦管制3年。而谷昆在其资产阶级的思想支持下,替宏保钦极力辩护,如他几次谬论说:“宏保钦是两面政权,那些坏事情都是敌人作的,他是被迫作的;宏保欠是忠实我们的……我肯定他不是反革命分子”。谷昆为了一个反革命的朋友,污蔑政府对反革命分子的惩处为感情偏激。这一事实就说明谷昆已完全丧失了革命立场,蜕化变质的另一种表现。 ## (三)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与组织对抗自由行动。   谷昆在“三反”运动的紧张阶段,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到锦州,当省召开县书联席会,省委再三通知要他参加会议,均被拒绝,要他回县讨论,也予拒绝。   党为了挽救他,省委负责同志曾多次耐心教育,谷昆向党做了检讨,表示改正错误。据此省委于1952年11月决定给予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并经东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在新三反后,谷昆即否认自我检讨,推翻决定。企图借“新三反”之机翻案,经过再次复查,修改了枝节问题和词句,但错误本质并未变更,自此后谷采取流氓手段,抱定“你就完全不承认,他(指组织)能把你怎样”的抗拒态度,因而谷昆在申诉过程中,虽经过党的组织多次谈话,但仍拒绝教育,坚持错误,并组织重犯错误。在思想上、行动上不但毫无悔悟,痛改前非,以弥补党的损失,反而变本加厉,目无组织,自由行动。如几次分配工作中都予拒绝,请假去沈阳看赵玉筠和小孩,领导上未准,而谷表示强硬态度说:“批准不批准也去”,领导指出此系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但谷置之不理,擅自离走。此后坚持亲自去东北局申诉,省委决定经请示批准后再去不迟,谷又擅自走了。到东北局申诉后,自由脱离组织2个多月,这证明谷昆没有一点组织观念和党性,严重的违背了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谷昆既腐化堕落于前,又无组织无纪律与组织对抗于后,错误不是偶然的,而是继续发展以至不堪挽救 。   谷昆对自己的错误始终不反省改悔,而把自己错误说成是生活问题加以原谅,反而责备组织不应该限制他,说:“党就一点情理不讲”,“党的宽怀伟大不计较这些生活细节问题”,他是想以生活细节来掩饰他腐化堕落生活的错误本质,他企图蒙蔽组织,让组织放弃原则迁就他个人,本质上是让组织服从他个人,而不是个人服从组织,曲解党的伟大在原谅他的错误上,这充分的代表了谷的资产阶级思想的反动本质高度的发展。   党对谷昆的错误的挽救,已作到仁至义尽,但谷仍坚持错误到底,特别于最后组织上要他参加党员大会进行检讨,以作最后的挽救,他竟拒绝参加,并自由行动。因此,他不论在思想上、在政治上、在组织上已经完全变质,成为党内不可救药的堕落化分子,已完全丧失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为了纯洁党的组织,严肃党的纪律,省委决定开除其党籍。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二)》(党内文件·注意保存),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