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委关于对省委委员郑伯克所犯严重的地方主义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错误的处理向中央的报告 ## 中央批示:   关于云南省委委员郑伯克同志的错误的报告,已阅悉。中央同意云南省委四月二十四日报告中对郑伯克同志所犯错误的分析。关于郑伯克同志的工作,同意西南局五月十一日的意见,免去其现任省委秘书长的职务,保留省委委员,派到东川矿务局工作,不参加矿务局党委。   为了从郑伯克同志所犯错误中吸取教训,反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中央决定将云南省委的报告、于一川同志在省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郑伯克同志的检讨,发给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党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解放军和志愿军各军党委阅读并可在党刊上登载。    一九五四年七月 ## 西南局批示:   西南局五月十一日会议同意云南省委“关于省委委员郑伯克同志的错误的报告”;至于郑伯克同志的工作问题,同意省委意见免去其现任省委秘书长职务,仍保留省委委员,派到东川矿务局工作,但不参加矿务局党委为委员。现将云南省委报告和于一川同志“关于郑伯克同志所犯错误的初步总结发言”、郑伯克同志“检查我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以及云南省委对郑伯克同志工作问题的请示电一并转上,请中央批示。    一九五四年五月   云南省委向西南局的请示:为了便于郑伯克同志到基层群众中锻炼,我们的意见派他到东川参加矿务局党委为委员,实际担任一个探矿分队分队长的工作;其现任省委秘书长之职应予免去,仍保留省委委员。是否妥当,请批示。    一九五四年四月 ## 关于省委委员郑伯克同志的错误   自从云南省委成立以来:根据中央的团结第一的正确指示,在中央和西南局的正确领导和直接帮助下,省委对郑伯克同志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热情帮助与积极等待其觉悟的方针。由于坚持了团结方针,就不仅达到了省委的团结和领导步调的基本上一致,而且达到全党的基本上团结并使云南的初步整党和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但是四年以来,郑伯克同志本人的进步是极为缓慢的。他在组织上虽然迫于客观形势,在云南整党之后不敢公开对党闹独立,在思想上则始终保持其严重的地方主义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本质,对党存在极大的距离。在云南的工作必须随着全国进入计划建设和绝大多数干部经过整党及各项改革运动的教育思想有了提高的情况下,郑伯克同志的各种表现已经越来越不利于党的团结,严重地妨害着党的团结的进一步加强。一年多来,他在政治上表示消极,工作极不负责任,利用兼青年团省委书记的职位并利用青年干部的幼稚,在青年团中努力保持地方主义的阵地,生活上则更加腐化堕落,虽经党和群众的一再警告而仍然在男女关系上公开乱搞,特别在他原来的爱人曾秀娟同志(在中央统战部工作)来昆明,他对她采取极为冷酷粗暴的态度,在西南局和省委负责同志对他多次进行恳切耐心的说服而他却仍然表现极端无理的对抗之后,更加引起干部的不满。   省委在曾秀娟同志几次书面申诉和干部的多次控告之下,于二月六日召开省委全体会议,对郑伯克同志进行批评和教育,要求他从思想上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但是郑伯克同志不但不认为这是党对他的关怀和教育,反认为这是省委有意与他为难,公开抗拒,不愿作任何认真的检讨。至此,省委认为继续采用少数人帮助的办法已经不能对他起任何有效的教育作用,经西南局同意,召开省委扩大会议(省市机关地委以上干部及一部分来省开宣传会议的地市委宣传部长参加),对郑伯克同志展开严肃的思想斗争。   会议共开八天,大部分时间为到会同志向郑伯克同志提意见和帮助他分析批判。会议中揭露出郑伯克同志自到云南工作以来的大量的错误事例,经过对证核实,证明郑伯克同志错误的性质确是严重的和一贯的,其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思想品质,已达到十分恶劣的程度。在会议过程中,虽然郑伯克同志的错误已经铁证如山,无法否认,但是他的第一次检讨却避重就轻毫不正视自己的错误,第二次检讨虽然在群众的压力之下态度有些转变,但是仍然缺乏沉痛的反省,情绪上仍然表现抗拒,以致在他检讨之后干部纷纷提出不满的意见。   为了避免过多地影响当前十分繁忙的领导工作,省委决定就此次会议的结果作出初步总结(总结全文附上)之后,结束省委扩大会议,而采取小型座谈会及个别帮助的方式继续帮助郑伯克同志进行检查。经西南局批准,在扩大会议结束时,宣布暂行停止郑伯克同志的工作,进行反省。到会干部一致表示同意省委这一决定。   从二月十六日结束省委扩大会议到四月十三日郑伯克同志在第二次全省党的代表会议上发言约两个月的时间内,小型座谈会共举行了十次,省委各同志同时对他进行多次的个别谈话和帮助。在党的严肃督促和同志们诚恳耐心的帮助下,特别是在党的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的教育和西南局的正确领导下,郑伯克同志开始逐步改变其错误态度,从坚决抗拒到不敢抗拒,开始承认错误,并且逐渐地对自己的严重错误有了较认真的分析批判。从最近一次的检查(检查原文附上)看来,郑伯克同志对于自己的错误的认识是有进步的,并开始表现愿意改造自己(我们认为这种进步的表现是应该欢迎的,但还需要他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证明)。   在对郑伯克同志进行如上的教育和处理过程中,省委一直密切地注意干部特别原地下党干部的思想反映及会后的影响。至目前为止,党内的反映普遍是好的。不论是本地或外来干部,过去都多少知道郑伯克同志的一些错误,加上郑伯克同志平时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的极不正派,干部对他是有很多不满意见的。仅因为省委成立以后本团结第一的方针,当每次大的党内运动暴露出郑伯克同志的严重错误时,省委总是采取对他保护和教育等待的方针,对控告他的人采取解释说服态度,禁止非组织的批评,干部一般也能够了解党的等待教育的方针,期望郑伯克同志能够觉悟。但这次知道了郑不仅辜负了党与干部群众四年来殷切的期望,而且还在继续不断犯错误之后,干部中普遍表现义愤,表示完全拥护省委用扩大会议的方式对他展开思想斗争,同意省委的初步总结和停止他的工作令其作深刻反省。许多过去受过他的影响或本身有过地方主义思想而经过整党之后有了觉悟的本地干部,表现更加积极,从这次对郑的斗争中受到的教育更深。所有参加会议和听到传达的同志(结合四中全会决议的学习,传达到机关县级以上干部),都认为受到了一次极为深刻的政治教育,认为这是云南全党在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侵蚀作斗争中的巨大胜利。从郑伯克的错误教训中,使干部更深刻地体会到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的严重意义,提高了干部为贯彻四中全会决议而努力的自觉性。   鉴于党内地方主义思想并未根本肃清,不团结的因素仍然存在,而郑伯克同志与许多地方干部是有一定联系的,而他对于自己的错误虽开始有较认真的检讨和愿意改造自己的表示,但是能否真正进步仍待实践的证明(真正的进步需要他作长期的自我努力的党的继续帮助),因此,对于他的错误的处理,我们认为仍应本思想要严、组织从宽的原则,目前不做组织结论,不给予组织处分,而用调动工作的方式,把他放到基层群众中去锻炼为宜(他自己也有要求到基层群众中去改造自己的意见,但还不是真正的自觉,仍然带着浓厚的个人主义动机)。今后应继续根据四中全会的决议,在现有的觉悟基础上,不断教育全党并继续帮助郑伯克同志进步,为达到党的更加巩固团结而努力。   以上是否有当,请西南局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