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东军区炮兵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延久同志的错误及处分的决定   炮兵××团政治委员李延久同志,系山东省惠民县第八区屈家庙村人;家庭出身地主,本人成份入伍前系学生,现为革命军人;一九三八年一月入伍,一九三八年五月入党;行政上历任预测队员、文化教员、政治指导员、组织干事、政治教导员、独立营副政委、组织科副科长、科长、团政委等职;党内曾任支书书记、总支委员、总支书记、团委书记、师委委员等职。   李延久同志于一九五三年六月间请假返籍看望母亲,在此期间,由于其地主本质未得到彻底改造,并在居功骄傲的思想支配下,犯了一系列的丧失立场的错误。他为了维护剥削家庭的利益,而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攻击人民政权,污辱和威胁地方干部,助长了地主分子的反动气焰。其主要错误事实如下:   李延久同志的家庭为了私利,而和村长发生了较深的阶级利益的矛盾。李延久回家之后由于听了片面反映,使在第四天召集了他家的代耕户和村干部开会。在会议上他的态度非常蛮横,首先便大言不惭地说:「按你们办的事情,不应叫你们坐下,本想叫你们站着,但为了庄乡之面,才给你们个座位。」接着又质问村长:「你为什么贪污我的救济粮?」(已顶了李延久家的预借粮,并非贪污。)「你为什么砍我家的树?」(是村长与他家的界树,被村长砍用。)「你为什么偷我家的廩条?」(无任何根据。)又说:「我母亲告诉我,只要你认错就行,东西不要了;但我有权利处理我的财产,少一个钱也不行,要全部赔我。」并又威胁说:「你们不要害怕我带来了手枪,这不是打人的,但如果狗来咬我,我就打他。」因李延久采取如此恶劣的态度去「整」村干部,结果造成双方僵持不下,李延久同志的态度后来有些缓和,最后却又说:「限你们一个月把村里的帐算清。」由于此次会议未能达到李延久预定的目的,因此他又到了乡政府,声色俱厉地质问乡长:「你们到底是人民的勤务员,还是人民的老爷呢?我很怀疑!」在乡政府干部的一再忍耐下,他的态度才开始缓和下来。同时,李延久同志明知他的地主叔父表现不好,但却提出要政府考虑改变他叔父的地主成份,并恶意地提出要政府撤掉村长的职务与开除其党籍。最后,并警告乡政府在一个月之内将他的救济粮、树、廩条及村长的贪污等问题处理完毕,否则他要上告至毛主席。因此,造成村、乡干部思想情绪极为不妥,影响了正当的工作秩序,并向区委提出今后工作无法进行,要求处理。该区区委书记主动地找李延久同志谈话,此时李延久同志的态度仍很傲慢。   李延久同志在返部前又去信乡、区政府威胁说:「你们不讲理,把我的母亲气病了,她如果好了没有问题,如果有个好歹你们要负完全责任。」(本人称是要他们负应负之责)其态度非常狂妄。   在李延久同志和村、区干部谈话的同时,其母亲依持儿子是解放军的干部,也仗「势」和地方干部吵闹过两次,态度极为蛮横,并且提出了许多无理的质问,甚至要地方干部向她认「错」,充分暴露了地主、富农分子向人民政权反攻的狂妄态度。   上述事实证明,李延久同志虽然经过党的长期培养教育,但其地主阶级的本质仍未得到彻底改造。他为了维护地主家庭的利益,便自恃解放军干部的荣誉,在功臣自居、骄傲自满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思想支配下,妄自尊大,肆无忌惮地对地方干部进行污辱、威胁,丧失了共产党的立场,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其母亲所以敢如此猖狂,也是受了许延久的这种恶劣、态度的影响,并得到他的直接支持的。这样,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该同志犯错误后,虽经过组织上反复、耐心的教育,但其对所犯的错误仍认识不足,认为其错误仅是方式生硬,不承认是原则性的立场问题,更不承认是为了家庭利益,总之是企图掩饰与歪曲错误的性质,这就证明李延久同志接受教育很差。为了严肃党纪,并给予悔改、挽救的机会,进一步教育其本人,经呈请华东军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自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的处分。    一九五四年六月××日   来源:《八一杂志》1954年第6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