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开除反革命分子曲及先党籍的决定   曲及先,男,现年四十八岁,山东省牟平县通海村人。家庭系大地主,个人系旧铁路职员,后又参加东北军任过宣传队长。一九三六年混入党内。历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情报组长、关中专署秘书主任、烟台市委组织部长、胶东建校教务主任、青岛市委秘书长、市委委员等职。   曲及先自混入党内后,一贯敌视党和党的事业。特别自调任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长以来,冯借职权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党反人民的活动。主要事实如下:   一、倒算农民斗争果实。一九四六年土改时,曲及先的家庭被斗,土地房屋被分给了贫农。此时曲及先即为其地主家庭叫嚣,经常散布:“家里全是女人,没有劳动力,有地无法种,近地好地没有,留的远地,女人更困难……。”等不满言论,污蔑牟平县委“领导的工作不好”,并着其妻董真(当时任烟台某区区委副书记)回家,将分出之园地(三亩九分三厘)全部倒回。一九四七年土改复查时,曲家一部分浮财置藏于其地主亲戚家中,被群众查封待分。曲闻息后(其五妹由家偷跑至烟台告诉的),立即派通讯员携枪持信(曲私人名义写给村干部的)至该村追索,因遭群众反对未果。   二、发动坏分子复辟。一九四七年三月,烟台市委为了发动群众支前,派曲及先到市郊帮助工作。曲到达芝水区南涂山村后(该地是一个刚经土改斗争,阶级斗争相当尖锐复杂的村庄),即向地主、坏分子搜集村干部的“材料”,借“发扬民主”召开以地主恶霸、特务及坏分子为骨干的群众大会,斗争打击村干部。并吸收周围十三个村的村干部参加。会议上,坏分子在曲的直接煽动支持下,气焰嚣张,居然向领导群众翻身的村干部诉“苦”,并大肆称颂曲及先为“青天大老爷”。会后曲又将村团长于广兴、农会长吕贤堂二人撤职。于是村干部、积极分子因遭受严重打击,而情绪低落,恐慌不安;地主、坏分子则愈加猖狂,以至公开下民兵的武器,对村干部实行报复。群众暗中舆论:“曲部长不是共产党派来的,是国民党派来的。”会后迅速涉及周围村庄,参加会的外村干部同样受到打击,情绪不安,无心工作。地主、坏分子则同声歌颂“曲青天”,并准备将曲请至其本村“发扬民主”,夺取政权。因此,即在南涂山北上房、芝楚等村发生了地主恶霸、特务、坏分子暴动的事件,市委几位负责同志险遭毒手,经镇压始平息。   三、非法宣布解散中央烟台市委组织,进行反党的反革命活动。一九四七年敌人侵占烟台后,上级党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决定暂时撤销原烟台市委组织,只保留秘密的烟台工作委员会,以领导烟台市的秘密工作。当时烟台市委书记滕景禄和副书记兼市长姚仲明等同志正在华东局开会,中共胶东区党委便指定由曲及先为主,带领编余干部集中学习。曲及先便利用当时“三查三整”的机会,在全体干部会上捏造说,烟台工作犯了严重错误,因此,遭到解散组织的处分,并颠倒是非,指桑骂槐,污蔑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说什么“大家不要迷信工人”(因滕景禄同志系工人出身)、“英国工党不代表工人阶段”、“大家要解职解权,放下架子立功赎罪”,借以打击市委领导同志,造成混乱以实现其反动阴谋。   四、包庇反革命分子。曲及先的哥哥曲鸿九是一个在军阀、敌伪时期历任高级反动职务的大汉奸(胶济、陇海铁路局局长兼直鲁军交通运输副司令、伪济宁湖田局局长、伪登州道统税局长等)。烟台解放时我们即拟逮捕,彼潜逃至天津,于一九五零年来青。曲及先利用青岛市委委员和秘书长的职权,曾将其隐藏到自己的宿舍内,并多方设法为其代谋职业,使之混进了文化机关。   此外,曲及先曾于一九四八年参加了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并是其中的骨干分子之一。他与这个集团中的其他分子共同进行其反党活动,他们互相包庇,互相吹嘘,互相提议,拉拢宗派,打击排除异己,破坏中央和中央负责同志的威信,在山东和青岛搞独立王国;向明的问题被清算后,他又与这个集团中的其他骨干分子公开对抗和破坏四中全会决议和省党代会议决议,积极地包庇向明。   以上事实证明,曲及先确系一个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和反革命分子。为纯洁党的组织,并严肃国法,市委全体会议决定开除曲及先的党籍,并已建议依法惩办。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