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戴洪斌在东北抗联时期逃跑叛党问题的审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戴洪斌,曾用名高新生,现年44岁,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雇农,现有初中文化程度,辽宁省抚顺县人,1932年于汤原县参加抗日游击队工作。1945年10月重新入党,现任林业厅经营局局长。   戴洪斌于1932年1月参加党领导的地下抗日救国会工作,同年8月经姜守太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游击队小队长、中队长、纵队长,1936年春部队改编为抗联六军时任团长、师长,同年11月六军军长夏云儏牺牲,戴即代理六军军长,1937年2月正式担任了六军军长。1938年春季向罗绥地方远征时,戴率领部队到边界,越境流亡苏联,被苏联扣押16个月,于1939年回国任抗联三路军第十二支队队长,1940年叛党潜逃去沈阳做小买卖,1945年10月又混入革命队伍,任合江省军分区副司令员,五支队司令员、第三军分区司令员、吉林省林务局副局长、公路局长、交通厅副厅长等职。现任省林业厅经营局局长。 ## 逃跑叛党事实:   (一)1938年戴奉北满临时省委指示,率主力部队向通北、海伦方面发展时,因“左”倾行动,受到了敌人严重打击,未完成突破任务就退兵下江,使北满的形势更加恶化,因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戴自任军长后就一天天的滋长了反党情绪,与党委闹对立,谩骂和威胁党,企图分裂党的统一,并在1939年向罗绥地区远征时越境逃亡,因而经北满临时省委执委二次全会决定开除戴洪宾的党籍,并撤销其军长职务。   (二)1940年戴担任抗联三路军十二支队长,攻占东丰镇时缴获敌人枪枝、弹药、金子很多,但该队支遭到袭击,一部分士兵牺牲。戴即动摇,认为东北游击队无前途、无生存之路,在部队转移到新的地点后,有准备地携手枪两支,伪币5万元,黄金60余两潜逃。戴的逃跑直接影响了部队的巩固,使党遭到很大损失。   (三)戴逃跑后即找到已认识了的一个老道(张诚密),并卑鄙的认老道为娘舅,在老道隐蔽下作了生意,并结了婚。后又到沈阳其养叔处安家,在几年的光景里他把当时(1940年),价值200余两黄金的伪币消耗殆尽。   1945年10月,沈阳庆祝双十节大会时,戴抱着投机思想找到冯仲云同志,谎称:“在肇州与胡子作战负伤昏过去,他们认为我死了,把钱拿去,我想钱、枪都没有了,只有走。”当时对他很怀疑即将其扣押,过了三天他又说“金子在里面藏着未搜去,现在还未用。”组织上见将金子交出(黄金60余两),又经了解在沈阳做小买卖为生未干反革命勾当,故经冯仲云同志介绍给彭真同志,先与之发生组织关系,分配到合江军区任副司令员。   1947年5月入军大的抗联研究班参加整风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同志们的揭发才被迫承认了其隐瞒的事实。 ## 处理决定:   戴的问题曾经东北局组织部、纪委会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冯仲云、彭真等同志证明,以及本人的交待,完全符合上述事实。我们根据其问题具体情节,经过分析研究,认为:   (一)戴在艰苦困难的情况下,贪生怕死,弃队携巨款逃跑,使部队受到很大损失。这种行动实为叛党行为。   (二)“九三”光复后又隐瞒了逃跑叛党的真实情节,混入党内,取得军事要职。后在抗联研究班学习时,被同志们揭发后才被迫承认了其隐瞒的事实。实属投机行为。   戴在党的多年培养教育下仍未彻底改造自己,经常吹嘘自己功绩,流露对党不满情绪。   鉴于上述情况,戴的问题是严重的,是不应重新入党的;而重新入党后又不很好改造自己,至今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标准,故决定开除其党籍。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